她前进的动力没了,那些信念消散后,她的人生油尽灯枯,最终走向了不归路。
而她从出嫁那天直到死去,都没能再见娘家人一面。
和她相比,我要幸运太多。
参加完葬礼回去后,我对一审判决不服,在判决书下达的第四天申请上诉,陆扶安成了我的辩护律师。
因为婚姻法第24条婚规的补充条例,只要我能找到证据证明周樊所借的欠款,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并且没有用于两个人的共同开支,我就可以打赢这场官司。
只是取证很困难,这几乎是一场不可能胜利的战役。
但我的决定,被众多24条的受害者所支持,我把父母送回了老家。
接下来是要一一去取证,因为要和债权人打交道,所以经过陆扶安的调节,我和其中一些债权人达成了协议,我的医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由他们共同承担,同时我撤诉,他们也下了保证,不会再有类似的事件发生。
因为之前我坚持要告他们这件事,对我之后的取证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我最先敲响的,是那对小姐弟家的门,在见到他们父亲的那一刻,我有种很不好的预感,提起周樊欠下的17万债款,眼前这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挠着头,说他完全没有想到周樊会出轨,更没想到周樊会为了小三离婚,他说那笔借款,是周樊用于创业的,而创业这件事情,不仅得到了我的默许,我还请他们吃了顿饭。
我真的是冤的很,但我没有办法否认,借钱的大哥确实是周樊的好友,我也确实跟他一起吃过饭。
但当时周樊说的是老朋友聚一聚,我那段时间工作繁忙,吃饭期间好几次接到工作电话。
但我万万没想到,周樊给我下的套,在很早以前就开始了。
不光这一家,我敲响了好几个债权人家的门,他们的说辞几乎是一致的,而这些人将出面和我吃过饭的人请了出来,我才深刻的意识到,我掉入了周樊给我挖的陷阱里,且茫然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