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絮已经换鞋了:“今天没空,你姐夫部门聚会,说是带家属一起,最近你姐夫他们部门来了个狐狸精,我得好好捯饬一下自己,亮瞎狐狸精的眼。”
我是真的很羡慕杨絮,她好像永远这么精力充沛,面对任何事情都拥有强烈的爆发力。
她和姐夫的感情很好,孩子又乖巧听话,大概这就是她永远活力四射的原因吧。
杨絮走后,房间里一下子冷清了许多,我把桌上收拾完,收到杨絮的微信,她让我也打扮的漂亮一点,要时不时的给男人一点新鲜感,刺激一下男人的感官。
都说女为悦己者容,昨天林宋送来的战袍,是去春城穿的,一件米白色的风衣,搭一双奶白色的高跟短靴,确实是很好看。
但在星城穿却不适合,外面很冷,我还是老老实实的穿羽绒服吧。
离婚大半年来,我很少这么精心的收拾自己,站在镜子前看到自己消瘦的样子,我不由得叹口气,默默的把臃肿的羽绒服收了起来,从柜子里翻出一件收腰的黑色呢子大衣,记得当初买这件衣服的时候还有些犹豫,因为是陪王容去逛街,她一直说我们年轻人太败家了。
可我实在是喜欢,加上我的经济实力买一件大衣就相当于她去菜市场买两斤肉。
这是我唯一一次没有顾及老人家的想法,给自己买了一件在她眼里看来要把整个家都败光的衣服。
后来可想而知,每穿一次就会被王容念叨半天,以至于后来我都不喜欢穿了。
今天翻了出来穿上身,比以前瘦了些,没那么合身,但里面多穿件内搭,还是很好看,又保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