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笙嘟嘟囔囔地拆开,薛域在信里讲的是,只要他每天多写几封传回来,哪怕路途相隔越来越远,笙笙也能每天都看到他亲笔的信了。
真是个小机灵鬼呢。
薛域走之前籍籍无名,京城里人都只知道他是靖国公府的赘婿,但前方战况传回来之后,他直接一炮而红,在京城里有名的一塌糊涂。
“听说赘……永平侯在战场上骁勇无比,每次都冲在最前头,第一场就斩了北胡大将的首级,那威猛得、把北胡人可是吓得不轻。”
“靖国公排兵布阵、大公子从旁辅助,最后还得永平侯带兵过去,跟北胡人交战,什么力战十万精兵,百万人中取上将首级。”
这些事在薛域得意洋洋、传回来的信里里,齐笙早就知道了,百姓并不懂太多战场上的东西,很多说得都极尽夸张,但有一点不容置疑——
薛域他真的不负众望,终于成了南晋人中人人称颂的英雄。
“我早就说了,靖国公挑女婿,怎么可能挑个只有长相、别的一无是处的小白脸儿。”
齐笙被日头刺得眯了眯眼睛,薛域没有变成原书中跟过街老鼠似的大魔头,她比谁都高兴。
战事打到最激烈的时候,薛域好几天都没信传回来,齐笙难受得整晚睡不着觉,就数瓷瓶里的豆子玩。
“一百八十三颗了,薛域,你得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后来听说北胡自己打不过,就勾结了几个蛮夷部落合力来犯,靖国公夤夜研究该怎么作战,结果听见营帐外的号角声——
北辰和珈兰、都来了人支援!
“所以我们又赢了,笙笙,我拿你的簪子给那些士兵们看,他们都知道我娘子长得别提多美貌了,我娘子最好最好了。”
齐笙捂着眼睛,看了看信封上不小心沾到的一滴血,突然泣不成声。
“好了孩子,不哭不哭。”杨氏抱住齐笙,给她摸摸头,“你要是实在担心,娘亲明儿就陪你去庙里,咱们给他三个祈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