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起不来,姜秀双手放开,右脸贴着地面,看上去不大聪明的样子。
一双白玉般的赤足走过她身旁,停了停。
姜秀通过摇曳的白金滚边认出了这是大老板的脚。
瘦且匀称,高高的脚弓,脚背上绷着连同脚趾的筋脉。行走时袍下褶裥随动,轻轻搔过裹着血管的皮肤。
要是没有那脏了白袍和足踝的血就好了。
他来时的路长着一朵朵血脚印。
姜秀隐约感觉到大老板不高兴,他可能出去杀人了。又或者把那个操纵魔奴的“龙阳”暴揍了一顿。
【噫,几时有这么丑态逼人的魔奴。】
到底是谁逼我这么趴着的啊。咸鱼无语。
大老板也没认出她是福星吗?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姜秀内心庆幸。
成功披上魔奴皮的咸鱼决定在诛神宫享受一下业界优秀公司员工的待遇。
宁疏狂只是略停了停便向上走了。姜秀面前的两个魔奴应声而起,为抬起双臂的宁疏狂除去白衣。
感觉到威压消失,姜秀松了口气。
糊涂妖进来了,身后跟着两个手捧黑衣的魔奴。
魔奴将黑衣端到宁疏狂面前,宁疏狂不悦道:“穿腻了。”
“白色容易脏。”糊涂妖捧起染血白衣,红眼珠里满是嫌弃,“您穿凡人的衣服干嘛,这上面臭的哩。”
“随便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