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那你怎么记性这么差?就算我泡多了人汤变臭了,你也应该一眼认出我是福星啊。当时可是你把我认成魔奴的。”咸鱼反击,“再说了你认错了,魔君怎么也认错了?”

被抓来的头一天他们可是打过照面的。

“我叫糊涂妖,当然记性差了。我每天都要看好多典籍,记很多东西,自然记不住琐碎。至于魔君怎么会认不出你,我想是你太丑了吧。”

姜秀:“……”咸鱼不发火当我没脾气是吧!有本事再说一遍!

糊涂妖看着磨牙霍霍的姜秀,连忙解释道,“我听他们说那天魔君杀了一群叛徒,你沾了满头满脸的血,自然认不出了。而且在魔界大家长得都很好看,久而久之就不看脸,只靠角分辨彼此。所以他没记住你很正常啊。”

角?姜秀想起来了。那三个和龙阳私通的魔族确实长得都不赖,最明显的区别是额头上的角。可宁疏狂没有角呢。

糊涂妖仿佛知道姜秀内心的疑问,“魔族是胎生,魔君是天地生,他和他们不一样,从小就没有角。”

怪不得被排挤和霸凌。

“我有个问题。诛神宫还未招揽侍卫,魔奴可以随意出入,你怎么不跑呢?”糊涂妖好奇。

“跑了有什么好的,在这诛神宫当魔奴多快活啊,有吃有喝还有这好的床上用品。”姜秀往后一躺,优哉游哉,“我在山门可享受不到这么好的待遇。”

“你昨夜差点就死了。魔君以为你是什么有趣的魔奴,想着把你做成尸傀。不过最后他没有下手,为什么呢?”糊涂妖百思不得其解。

“可能是我把大老板哄开心了吧。”

“大老板?”

“对啊,把诛神宫比成企业,哦你可能不知道企业是什么,酒家你肯定懂吧。我们这些人就是跑腿的,是员工。魔君就是大老板。”

糊涂妖若有所思,“说得很有道理啊。但是你并不是大老板的员工,你是大老板要吃的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