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啾啾啾!啾!”田垄上的贪食麻雀一阵啾,疯狂宣示存在感。
萧焉会心一笑,对獒犬说:“我让小鸟把皮肤上的虫子拔出来吃掉,好不好?”
獒犬露出黑漆漆的眼睛:“小鸟?”
“对,小鸟。”
獒犬迟疑着点点头
萧焉向贪食麻雀招手。
饿得眼睛发青的麻雀嗖地飞过来,钻到獒犬毛发中,享受自助餐。
麻雀又能吃,又不挑食,管它是蛊虫毒虫毛毛虫,通通照吃不误。
它们还很懂吃的方法,第一只麻雀硬生生把蛊虫揪出来时,痛得獒犬惨叫一声,第二只再吃时,先对准蛊虫尾巴一咬,蛊虫被咬死,自然松口,扎紧皮肉里的轻轻一带就出来了。
獒犬舒服得摊开四肢,趴在草地上,六只麻雀围着他上下翻飞,叽叽啾啾唱歌,蛊虫拔除时有轻微的痒麻感。
皮肤享受“深层清洁”,舒服得獒犬直哼哼,很安逸地半闭上眼。
萧焉趁机悄悄摸摸地凑到旁边,试探性伸手摸了摸獒犬的毛。
太阳下晒过的皮毛温暖干燥,手感很舒服,獒犬掀起眼皮,瞟了萧焉一眼,心想:这小掌门看着还挺顺眼,然后继续安详闭眼。
得到默认,萧焉“变本加厉”,用手指梳开纠缠在一起的毛发,将打结的地方轻轻解开。
仙宫无尘垢,獒犬的长毛看着乱,但很干净,从指间滑过的触感富有弹性,越摸越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