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黎是说不出“想去”这两个字的, 他冷哼一声, 转身离开。
不一会儿, 又凑过来,拿着萧焉的平板,看舞会剪辑视频。
bg吵得人头疼,萧焉放下手中布置了一半的宣发工作,揉了揉太阳穴。他现在有一种中年男子为事业奔波,而家中娇妻不懂他的累,每天想着花天酒地,他还要花时间陪伴的头痛感。
话说回来,即使重黎不要求,这个晚会,萧焉也是想参加的。他的新浮空岛将要建成,如果能在晚会上认识一群明星,让他们帮着宣传,效果绝对显著。
萧焉清了清嗓子道:“想去舞会的话,你要学一些基础舞步。”
这次,重黎没有一“哼”了事,他立刻道:“对本座来说,轻而易举。”
他没有说大话,凤凰是能歌善舞的鸟,他的舞蹈天赋显然比数学天赋高得多。两三个小时的时间,重黎就学会了基本所有的主流舞步,跳得比萧焉还要好。
临出发前,重黎给自己设计了一套靡丽礼服,奢华得令人瞠目结舌。萧焉是不喜欢出风头的,他劝重黎低调一点,重黎不情不愿地把上千颗宝石扯掉一大半。
萧焉只拿了一条发带,这是霜黎送他的礼物,系上这根发带,他身上的衣服被替换成一身华服。
“林修远是罗综澜的朋友,他可能也会参加晚宴。”萧焉说。
“本座知道。”重黎漫不经心道,“不然你以为本座为何要去?”
他站在落地镜前,沉浸式欣赏自己的英姿,恨不得把浑身羽毛亮出来抖落抖落。萧焉嘴角抽搐:“你的计划难道是在混沌面前展示你美丽的羽毛,好让他自惭形秽,灰溜溜地离开么?”
重黎侧过脸,看着萧焉道:“本座才不会在混沌面前展示羽毛。”
萧焉没搭话,他和重黎形成鲜明对比,没梳头,随便穿了件半袖,把太阳帽往头上一扣,抬脚就走。
澜京。罗府。
罗综澜的装修风格,和他自身性格很像:阴郁、冷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