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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泡饭,她完美的表现出了咸这个特点,根本没有办法入口。

看来是手生的厉害啊。

粥粥皱紧眉头戳戳鸡蛋,不知道该怎么办。太难吃了。

“粥粥,我们去外面吃小馄饨吧?”宋慧珍把碗筷简单收拾一下,征询起儿子的意见。

粥粥快速的扯下围兜,幸福的晃荡了一会脚,他又忧心忡忡的拧巴着小眉毛,“麻麻,你一个人吃小馄饨就好了,粥粥吃蛋蛋就饱啦。”

宋慧珍双手捧起粥粥的肥脸蛋,爱怜的嘬了一口,“为什么呀?粥粥不是最喜欢吃小馄饨吗?”

粥粥伸出手,揉紧妈妈的脖子,软乎乎的蹭了蹭,“麻麻赚钱好辛苦的,粥粥不要麻麻这么辛苦。”

看,她的粥粥,就是这样乖巧懂事到她的心坎里。

“哎呀”,粥粥推开了宋慧珍,瞪圆眼睛,“麻麻,你怎现在么还在家里?你上班要迟到啦。”

上班?

宋慧珍这才想起来,她现在是有工作的。这座南方的小城,并不是她的家乡,这里是离她丈夫部队最近的城市。

半年前,她一意孤行,背井离乡带着粥粥来这里落脚,只是为了离丈夫近一点,再近一点。

至死,她都没有回过家乡。只一个转身,只一个转身,她的粥粥就丢了。她在这里把粥粥弄丢,就必须在这里等粥粥回来。

看服装店的工作,她是不可能再做下去的。她之所以重生,一定是为了让她弥补粥粥,那是她重生的全部意义。至于那个她曾经爱愈性命的丈夫,爱谁谁吧!

打定主意,宋慧珍一把抱起粥粥,顶着他的额头,“粥粥,妈妈决定不去工作了,妈妈要专心陪着粥粥。”

“真的吗?真的吗?真的吗?”粥粥乐的快要晕古去。他出生到现在,从没有离开过麻麻。到了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麻麻还要离开他,要去赚钱,他一个人好怕的。

“麻麻,粥粥最爱你!”

“粥粥,妈妈也最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