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歌换掉弄脏的外衣,示意他继续。
小厮:“殿下偏爱强健男儿,公子若是得空,也踢踢球,一来强身健体,二来也能引起殿下的注意,好叫殿下常来。”
被提醒如何固宠,莺歌好是愣了一会,才掩住眼底复杂神色,点点头:“你说的,我记住了。”
又赏小厮一两碎银,小厮笑得找不着眼睛。
莺歌进房中,嘱咐:“我累了,要歇息会儿,无事莫来打扰。”
小厮刚得了赏,态度十分殷勤:“是是是,公子好好休息,气色才能更好。”
阖门,轻轻放上门闩后,莺歌蹲身,手伸到床底下,在床板黏连的地方,拿出纸笔,他干脆坐在干净的地板上,把床当做案几,认真地写画着什么。
那小厮说的没错,广德喜爱健康强壮的男人,可是,在三年之前,她其实更爱瘦弱带点病感的男人,譬如,莫见雪。
这三年,她追在尉迟序身后,况且是个女纨绔,喜好多变无常,渐渐的,无人一直记得她这个癖好,也无人再感慨英年早逝的莫见雪。
写完东西,莺歌对纸张吹吹,少年干净清澈的眼神,蓦地暗淡,他之所求,只有公正。
目前看,计划没有失败之处。
他把写了的纸张,和剩下的纸和笔一起藏起来。
晚上无事,莺歌好好擦了下自己的琵琶,不多时,却听外头传来讲话声,打开门,是芙蓉院的侍女送东西,是个方正的木盒子。
莺歌领赏,温声道谢。
他身边的小厮,与有荣焉道:“殿下果真喜爱公子!”
侍女眼唇笑道:“你个泼皮的,殿下哪能不爱公子,殿下一回去,就着人找这东西,说起来,还很不好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