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就发现了,你的脚好小。”顾行景突然对他的身体来了兴趣,“手应该也是?”
沈云逸下意识伸手,结果顾行景直接贴了上来,炙热的温度仿佛带着电流,他忍不住震颤了一下。
“真可爱。”顾行景没注意沈云逸的失态,还笑着捏了两下。
沈云逸的手特别漂亮,纤长秀气不说,皮肤还又软又滑,像极了五星级酒店卖的那种牛奶布丁,指甲也修剪得干净齐整,上面还有讨喜的小月牙。
顾行景越看越喜欢,差点没忍住咬一口,看看是不是甜的。
沈家基因好,不然沈父那个浪荡子也不至于勾得沈云逸母亲神魂颠倒,甚至不顾家里反对毅然决定嫁给他。
当然,能让沈父正儿八经产生结婚的念头,沈云逸的母亲自然是个美人。
在他们的加持下,沈云逸生得特别好看,仿佛是造物主精心打磨出来的工艺品。
从前或许少了几分灵动感,遇到顾行景后就变得鲜活起来,让人移不开视线。
顾行景怎么看怎么合心意。
如今他想起家人也不是往日的不耐与烦躁,反而庆幸对方擅作主张帮自己找了相亲对象,而自己那天也去了。
不然肯定要错过这么好一个宝贝。
往日里顾行景只觉得自己是个缺乏感情的怪物,现在又多了个变态的头衔。
如果说单纯喜欢沈云逸的脚,可能是恋足癖,喜欢沈云逸的手也能说是手控,但哪儿哪儿都喜欢,甚至想把人珍藏起来把玩欺负,不是变态是什么?
顾行景一边唾弃自己,一边不动声色打量着沈云逸,见这小孩儿对自己那点龌龊心思浑然不知,还红着脸一副害羞欢喜的模样,默念了一句造孽。
他轻咳一声,又捏了一下才松手,“行了,你回屋收拾东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