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刑侦的牺牲率居高不下,徐帆的腰伤就不说了,他自己起早贪黑破案抓人,外伤不论,光是头疼脑热胃抽筋就够喝一壶的,谢霖两次被捅,身体里的血都换了一遍了,还有命在纯属侥幸,就连顾宇哲,入职还没几年,就已经跟刀尖擦肩而过好几次了。
干他们这一行的,都是上辈子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这辈子下界拿命偿,光是刑警两个字,就是得背一辈子的责任。
他是不管事,可他会看人,陆薇薇能做这块料,她自己本人也乐意。
再说了,来刑侦可不比比去禁毒支队安全得多?那秦一乐呢?
奶腥味都还没洗干净的小毛孩,何苦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讨生活?
谢霖噎了一嗓子,又看了秦一乐一眼,他正站在陆薇薇身后,不知道是紧张还是兴奋,四肢僵硬,实在不是能跟穷凶极恶的歹徒面对面的性格,要么他跟歹徒跑一个,要么他跟歹徒死一个,而且死的那个肯定不会是歹徒。
于是只好叹了口气:“有什么办法,编制摆在这,你要他,他就能留下,你不要,就得送回大学去,要不你稍微顾着点,熬到鉴证有缺了就给他调鉴证。”
应呈一皱眉:“行吧。”
这边商量完了,谢霖就长腿一迈,十分温和:“小陆跟小秦是吧?能发现这个重要线索,警觉性很高,如果真的是本案的凶器,你们就算是立了大功了。”
秦一乐听见没追究他“违规”乱跑的责任就顿时松了口气,而陆薇薇则连忙摇头:“没什么没什么,份内的份内的。”
谢霖只要一笑起来就颇有邻家大哥的风范:“嗯,既然都到了案发现场了,就开始工作吧,警服警号等会回了市局再去领,小陆跟我一起问一下受害者家属,小秦你跟应队。”
说完点头示意,带着陆薇薇就去茶水间里找马琼了。
而应呈接过那个证物袋,心里盘算着等会把这个颤颤巍巍的秦一乐打发下去找顾宇哲,一见这流浪汉还穿着春秋天的厚夹克,忍不住“嚯”了一声:“那你是目击者?这一身穿的,不热?”
他扯了扯袖子遮住双手,有些局促,简短说道:“全身家当。”
天大地大,无处为家,只有穿在身上带着走,才能保证不会丢。
应呈低头一看,注意到物证袋里的针筒盖着帽,还包着一张纸巾——杀完人不仅把帽盖回去,还裹了纸巾?
“你叫什么名字,动过这支针筒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