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易回头一瞅进来的小混球,顿感头疼。

儿子读大学住校去了,一周回家一次,小混球变得更粘妈妈了。

今晚他和萱儿要去参加个宴会,小混球硬要跟去。

让她换身衣服,竟然换上了特警小制服!还戴着头盔和墨镜!

幸好没拿着那小防护盾和枪,不然爹此时绝对一口老血一喷,直接驾鹤西去。

沈易边揉额头边收拾人。

“沈辰星!别告诉老子,你要这身行头去参加宴会,你怕不是皮痒了!”

一听这话,沈警官不乐意了,连忙护犊子。

“这身行头怎么了?我说大漂亮,你这话有歧义啊!咋滴?资本家瞧不起人民公仆?”

小混球立即跟二爹统一战线。

“警服比任何衣服都好看!太爷爷说了,祖国强大!全民皆兵!爷爷也说了,如果穿军装的倒下了,穿西装的全都得跪下!”

警官爹疯狂点赞:“没错!小漂亮说的漂亮!就得这样怼一身铜臭的大资本家!”

一大一小俩疯子,强强联手。

沈易分分钟暴走。

“ok!你俩有理,你俩过,赶紧滚滚滚!”

“真没人性。”二疯子拉着小疯子就走。

出书房门他就开始哄自家小姑娘了。

“小漂亮,记住你的身份,你可是小黑客啊!这身行头去参加一群俗人的宴会,就有那么一点鹤立鸡群,突兀了。”

小漂亮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裤,开始犹豫了。

“可是…妈咪都同意了,妈咪说我喜欢就好,不用随波逐流……”

二爹弯腰蹲下,笑眯眯的与闺女平视,语气难得的温柔。

“沈小六说的没错,不过呢!你得学会低调,低调才能隐藏实力,才能出其不意的痛扁生活中的不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