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随身带着大把钥匙的,必然是拥有多套房产或商铺的房东,又或者是宾馆的工作人员,既然明知是来犯案,房东又怎么会把钥匙随身挂在身上?那也就证明这钥匙是必须要留在身边、寸步不离才行。
“那就只能是宾馆的工作人员,还不会是用房卡的大型酒店,只能是小型宾馆,甚至是未能取得营业执照的街边小店,而工作人员也不会将所有的钥匙拿在手中,那就代表了此人应该是某宾馆的老板,或者其家属和代理人。
“后来我们以望江楼为原点,经过地毯式的排查后,终于摸到了这个叫做站前宾馆的地方,我第一眼见到丁飞时,瞧他的动作和神态就几乎肯定,他就是我在望江楼追过的人。
“可他的反侦察能力极强,嘴巴还严实,反应也快,就连那晚他在网吧用电脑都套着手套,鼠标上采取不到任何指纹,我没有半点证据抓捕他,询问几遍后也没问出什么结果,我怕再去找他会打草惊蛇,于是只能被迫中止调查。
“这也就是为什么,出租屋藏尸案我并未亲自去找他问话,他认得我,见了我肯定心生忌惮,心理防线也会大大提升,所以我就派周良去接手此案,只是没想到周良这家伙因为没能看住魏峰,竟然也一起跑了。”
白明豁然开朗,又好奇问道:“那你今晚怎么过来了?你不怕被人认出来吗?”
陆吾眼底散发柔软,“事情总得分个轻重缓急,如今负责此案的周良躲了起来,唯一和拐卖案有线索的丁飞也遭人灭口,最关键的是,小白你也卷了进来,我怎么可能留你一个人在这里?”
夜色如倒在杯中的红酒,对于微醺的人它甘之如饴,闻香而醉,对于清醒的人它苦中带涩,避之不及。
白明含着半口气,余光扫见屋内这群认真听话的民警,顿时羞意渐浓,他扯过话题,连忙道:“陆警官,我、我把我电话里听到的内容再给你讲一遍吧。”
他徐徐开口,不等陆吾同意,作起了演讲。
陆吾认真听完,又巡视了一遍屋子,斩钉截铁道:“看来丁飞是被凶手从后勒住脖子,导致窒息昏厥,或者直接死亡。”
如被一语惊醒,众人皆是一怔。
其中一名警察感叹道:“被勒住了脖子?怪不得现场混乱不堪,还没有一滴血。”
另外一人似乎还有不解,质疑道:“陆队,有没有可能是拿花瓶击晕的?要是头上受到了刺激,被害人也能晕倒并且不会出血。”
“不可能,小白在电话里只听到了打斗声,却没有听见喊叫声,若是凶手一上来就用花瓶击中,也就不会有打斗声,若是在打架过程中半路抄起花瓶砸下,那喊叫声也必然存在,能让这两个条件同时符合的,只能是勒住脖子而缺氧窒息。”
陆吾很坚定,他又走到屋子中央,用脚轻点这玻璃渣子间划出的两道白痕,“这应该就是丁飞在拼命挣扎的时候,鞋底因剧烈挣脱而留下的,这也证明了他是被人从身后勒住了喉咙。”
他转过身,站得笔直,神情严肃,就连音量也提高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