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哥谭市郊区的布里斯托县开车到钻石区的君悦酒店倒是花不了多少时间,带着克拉克和露易丝check 完之后,接机人员就告辞了。而克拉克有了门童帮助之后,终于不要大包小包地上楼。在电梯里,露易丝说道:“哥谭市的治安已经如此糟糕了么?居然晚上连酒店都不要出去。这里看上去是非常繁华的商业中心啊,难道这里的治安也没有保证么?”
“露易丝,既然人家好心提醒我们了,我们还是注意点比较好。”克拉克倒是不认为接机人员是无的放矢,“反正我们明天还要采访,早点吃完晚餐早点休息不是更好么?”
“一想到明天将见到布鲁斯·韦恩先生我就有些激动。”露易丝忽然激动起来,“克拉克,你知道么?韦恩先生可是和托尼·斯塔克先生并称全美两大钻石王老五呢。”
“我还知道他俩也是全美最著名的花|花|公|子。”克拉克毫不留情地打击道,“我们明天可是有采访任务在身的,你还是别让你的情绪影响了你的新闻判断能力。”
“克拉克,你太小瞧我的专业能力了。”露易丝不满地说道,“我可是冲着普利策奖而去的。我不仅要成为获得普利策奖的新闻女性,更要成为获得普利策奖的调查女记者!”
随着两人的东拉西扯,倒是不觉得下了飞机又做汽车的旅程过于劳累。只是很快电梯就将两人送到对应的楼层,克拉克可是牢记接机人员的话,直到他确认露易丝回房之后,他才回到自己的房间。《哥谭公报》帮忙预订的商务套房楼层还算比较高,因此克拉克站在落地窗前细细地打量着这个城市。“哥谭市,美国的罪恶之都啊!”克拉克低声嘟哝了句。
就在克拉克站在酒店落地窗前欣赏哥谭市的美丽夜景时,露易丝却悄悄地溜出了自己的房间。露易丝在大都会也是久闻哥谭市的“美名”,因此她打算趁着夜色在酒店附近走走。没准在发表了对韦恩集团的采访之后,她还能再发表一篇记者手札呢。记者手札虽然不算啥重要报道,但对自己的知名度还是有所帮助的。
第73章 这个房客……狡诈!(伍)
露易丝·莱恩当然不是那种“不作不死”的绿茶型无脑少女, 只是她听过太多有关哥谭市的传闻,这些传闻让她这个记者是充满了对哥谭市的好奇。按照流传的都市传说,哥谭市应该是一个破落的充满了各种罪恶的城市,可是露易丝却对眼前的繁华产生了疑惑。喧嚣的夜店餐厅与酒吧、奢华的时装珠宝店铺, 还有或典雅或现代的戏院剧场。如果有人说这里是纽约的时报广场, 露易丝也绝对不会怀疑。而且哥谭市还是全美最大的艺术品与珠宝交易市场, 因此哥谭市的画廊、艺术品商店及珠宝店那更是不胜枚举。
对于女孩子来说,还有什么比亮闪闪的珠宝更具诱惑力呢?就算露易丝自诩自己是成熟理性的职业女性, 她还是无法拒绝那些珠光宝气。从几个珠宝店出来之后, 露易丝手上就提了几个购物袋。因为哥谭市是北美最大的珠宝交易市场, 因此哥谭有不少本地的珠宝设计师,他们设计出来珠宝不仅造型特殊而且价格低廉, 露易丝只恨自己的信用卡额度不够高。
只不过就在露易丝逛逛买买的时候,几双黑暗中的眼睛开始注意到了她。哥谭市的钻石区和时尚区因为是企鹅人的地盘,所以一般的黑道家族或黑帮都不会来这里闹事, 但是奈何哥谭本身的性质就决定了有许多并不隶属哪个家族或帮派的小混混们存在。一般来说,这些小混混是不会招惹本地人的,因为他们没有背景势力,如果被本地人较真闹到警方那里,警方为了哥谭市的表面功夫也是会对这些没有势力的小混混进行打击。至于招惹外地人,他们压根没有时间和哥谭警方耗,所以哥谭警方一般也就选择不了了之。
长期这样处理之后, 小混混就将目光对准了那些外地单身女性。本地女性如果购买完珠宝之后一般都不会如此嚣张地放在包装袋里招摇过市,通常是用个比较普通低调的包装起来就打车离开了。既然确定了露易丝这只肥羊,小混混们就悄悄地跟了上去。
虽然钻石区和时尚区是哥谭市治安最好的地区,但也仅限于大道和人流量比较多的街道,那些人迹罕至或位置偏僻的巷弄, 依旧是案件高发地带。露易丝也不晓得是不是迷路了,居然逛着逛着就到了一条没有多少人的小巷。露易丝也不是傻瓜,发现到身边人少了之后,再看看这里昏暗的路灯就知道情况不妙。
可惜她还没有来得及转身离开,就看到一群小混混将她身前身后的路给截断了,其中一个为首的年轻人拿着一把蝴蝶刀,颇为嚣张地说:“小妞,你放心,我们只是求财!”能混到现在还没被警方逮去的小混混多少也是有点脑子的,至少知道强|奸罪或故意伤害罪可比抢劫罪严重许多。“把你手上的珠宝给我们,我们就放过你。怎么样?小妞,这个交易还算公平合理吧?”随着这个年轻混混的话音落下,其他几个混混就收缩了包围圈。
露易丝知道今天的事情不能善了,于是她按照美国人遇到抢劫的标准处理方式将自己手上的珠宝以及手腕上的手表交了出去。此时有个小混混示意她将钱包也拿出来,露易丝只好将自己的钱包打开给他们看,“我剩下的零钱也在刚刚花光了,现在除了信用卡和驾驶证之外,这个钱包里就没有什么东西了。”美国的小混混是不会拿信用卡的,因为用信用卡很容易被警方锁定目标,所以其他小混混看到之后就颇为嫌弃地让露易丝将钱包收了起来。
就在露易丝交出绝大部分财物以为自己安全的时候,混混中一个相貌猥琐的家伙对为首的混混说:“大狗,反正这个小妞是外地人,不如让兄弟们尝尝味道吧?我都憋坏了!”
那个名叫大狗的混混看了看这个猥琐的混混,颇为不屑地说道:“你要是再管不住你条肉虫,我就用刀子帮你切了!那小妞的钱包里有一张名片,她可是记者!你要是敢玩她,她在媒体上一闹,你觉得那些条子会放过我们?反正咱们手上有钱了,什么妞找不到?”大狗还是个非常理智的人,他不愿因小失大。而在大狗的恐吓下,原本有些精虫上脑的小混混们也纷纷打了退堂鼓。反正刚刚弄到一大笔钱,哥谭的站街女可不要太便宜。而且按照大狗的习惯,大家分的钱肯定不少,直接去那些馆子里找小妞都足够了,真不需要惹祸上身。于是大家跟着大狗离开了现场,只有那个猥琐的混混用非常遗憾的目光打量了露易丝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