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早饭,明方旭上午去城外营地处理事情,下午回来,带着月牙进书房,教她读书认字。
月牙是有功底的,她爹高瞻远瞩,为了把她卖个好价钱,让她读过私塾。只是私塾太贵,她爹赌瘾实在大,根本没法为以后的好价钱而挤出钱拱她,只读了十来天就把她领了回来,破罐子破摔的想着反正她长得好看,价钱差不到哪里去。
月牙虽然没有“读书改变命运”的意识,但在私塾里那几天是她记忆中唯一安宁美好的日子,对学到的东西也就格外珍惜,每天晚上复习一遍才能睡着,到现在是滚瓜烂熟了。
月牙把自己会的字写出来,明方旭一看,发现几乎每个字都是错的,毕竟过了那么多年,光靠模糊的记忆,偏差很大。
明方旭夸了月牙有毅力够自觉,从头开始教她。
月牙很紧张,洗了三遍手都不敢碰笔,最后还是被明方旭硬塞进去,“不是什么贵重东西,你用来写字儿,就是它做出来的意义。”
“嗯,”月牙全神贯注,看着明方旭写出来的三个字临摹,又被他纠正了一番握笔姿势、发力部位等,然而最终写出来的东西,惨不忍睹。
明方旭写的,飘逸翩然又锋芒毕露,月牙写的,一坨墨点。
月牙低着头,不敢看明方旭失望的眼神。
“再写一遍。”明方旭抽走最上面的纸,“我刚开始练字时,跟你一样。做什么都是熟能生巧罢了,你没练过,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月牙有被安慰到,打起精神,继续临摹。
一直练到手腕酸疼,总算有了点样子。明方旭指着这三个字,说:“明、方、旭,我的名字。”
月牙顿时觉得这三个字像是镶了金边,眼都不眨的看着,“这名字好看。”
明方旭忍不住笑了,提笔又写了两个字,“月、牙。”
他说:“我给你起个大名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