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穿到乱世搞基建 绝歌 1283 字 3个月前

萧灼华穿着盔甲,骑着马,顶着烈日赶路,脸晒得红扑扑的,人却是极精神。

她的身侧紧跟着一个手提长刀皮肤晒得黝黑的女子。那刀是精铁打造的,立在地上比人还高,刀柄有两指半粗,刀身是三尺多长的厚背大砍刀。

赖瑾扫了眼长刀,目测估计得有好几十斤重。军中能拿起这么重的刀的汉子多,但要舞得开,能够在战场上持续挥舞杀敌的,那都是猛将级别的。那女将身上还有种迫人的煞气,再加上气压低,乍然看去,还以为是赖瑭来了。

萧灼华见赖瑾盯着身旁的营将看,说:“这就是屠三娘,屠户出身,力能搏狼。”她颇为得意地看着赖瑾:我的人也不错的吧。

赖瑾扭头唤道:“阿福,出去跟屠营将过几招。”

阿福领命,看了眼自己的腰刀,再看了眼屠营将的长刀,刀兵上的差距,过招要吃亏。他长刀、腰刀、长矛都使得的,当即出去换了把长刀。

两人去到院子里过招。

赖瑾跟萧灼华站在屋檐下观战。

阿福能当侍卫长,首先拳脚本事就不能差。

屠营将把刀子舞得呼呼作响,跟甩风火轮似的,地上的石板都让她劈裂了。赖琬都没这么猛。

赖瑾震惊地问萧灼华:“你从哪里找到的人才的?”

萧灼华说:“临江郡招来的。她的饭量大,听说女工作坊吃饭管饱,就跟着我们走了。”

赖瑾很诧异:“屠户吃不饱?”

萧灼华说:“父母不在了,跟着哥哥嫂嫂过活,杀猪卖肉的活是她在干,做饭的是嫂子。”管饭的人把饭做得少,能吃到肚子里的自然就少。

赖瑾问:“她哥呢?”

萧灼华说:“喜欢赌斗狗,把肉铺都输了,地也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