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他自己想吃猪肉,但是没钱买,就将主意打在了野猪身上。正好那个野猪是个生过崽儿的,大的打不过那就欺负小的呗?

原主将那只小野猪收拾了,结果因为原主身体太差,即便是小野猪一个人也没落到什么好,甚至被野猪顶着磕破了头。

而那个大野猪自然不会放过偷了自己孩子的人类,肯定会顺着气味一路找过来的。

原主干脆将计就计,将自己的伤口说成是见了野猪要下山慌不择路要下来给村民们报信结果被绊倒磕了的。

最后村民们因为原主的“通风报信”做好了准备,那个大野猪可以说是自投罗网,最后给村里人加餐了。

虽然母猪肉很难吃,但是那时候一年到头见不到荤腥,哪有挑剔的道理?

原主有了更好吃的小野猪肉,自然看不上那些分给他的猪肉,现在也没有保存措施,更没有什么好的调味料。

虽然北方的冬天外面是天然的冰箱,可是林逸在这个村子里孤立无援的,要是真的被人把肉偷走了也没地方说理去。

他知道肯定会有人盯着他的,与其这样进了别人的口袋还不如让自己借花献佛,所以原主就拿着这些肉去找大队长,美其名曰感谢他们将他送到医院治疗。

大队长自然不能白白的拿人家的肉,自然会留原主吃饭,甚至是多次留原主吃饭。

大队长的女儿名字叫做李玉梅,是个十分符合那个时代特点的名字。

因为大队长家里男丁兴旺,倒是十分稀罕女孩子,所以李玉梅被家里人养的着实太过天真了一些。

原主本来就是好皮相,再加上一来二去经常见面,又得益于原主是个计划周密的,小姑娘那么单纯怎么可能扛得住老油条的别有用心?

最后,小姑娘连结婚证都没有领就成了原主的媳妇儿。

前几年有了岳父家里人帮衬,原主再也不是村里其他人可以随意欺负的对象了,再加上有了曾经的那一个“救命之恩”的庇佑,原主可以说在村子里混的风生水起。

要是就这样也就算了,只要李家人在一天,原主就不敢做什么出格的事儿。

但是谁让高考恢复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