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长宴抬头,一正言辞道:“我说过了,霜晓骨瓶是魔物。”

“怎么魔了?我感觉挺有用的。”

“它一开启,能吸引百里之内的魂灵。所有野心勃勃的新魂,妄想在瓶内修习,不仅能够保持自身纯净,又可以将鬼气练成魔气,这样自己就可以入魔界——为所欲为。为何鬼王自己持有,却不曾使用,你知道吗?”

白小灯摇摇叶子。

“鬼王他想要的不过是一位女鬼,怎料那女鬼早已死去多时,且凡心已了,只愿投胎为人。而鬼王曾经是阎王,却是怎么也无法重新做人的。其实最后瓶子到我手里,应该是最佳归处。可是,如若我将它给了你,你一旦重启骨瓶,不仅要对抗那么多魂灵,还要一辈子被骨瓶驱使!”

“驱使我干什么?”

“你说你要把林角的魂灵放入瓶内,对吧?”

“对。”

“骨瓶已经万年没有沾染魂灵了,一旦魂灵进驻,那么它的魔气会苏醒、躁动,直至爆发。如果阻止它爆发,方法一,持有者玉石俱焚;方法二,持有者在魂灵离开骨瓶的三十日内——找到另一个魂灵,占据瓶内。避免骨瓶空虚。”

“那师父,你刚才说魂灵在瓶内会将鬼气修炼成魔气,这个是必然吗?”

“野心勃勃者无外乎不想投胎,不想面对未知的命运。鬼界被天界统管,还不如在魔界自在、猖狂。而骨瓶是天然修炼魔气的地方,魂灵皆向往之。当然,骨瓶挑剔得很,入驻者必须是刚死不久的纯净魂灵。你还想让林角的魂灵住进来吗?”

白小灯内心抗拒林角最终成魔,可是,它又有什么其他办法呢?而且林角已经坚定自己只要死因,不要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