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街是市里读书人最多的地方,也是尼贝尔不太愿意去的地方之一。那里虽然叫做书店街,却没有店,只不过是一条小巷,书贩子们每天起早占好位置,铺上毯子,把书往上面一扔就开始叫卖。
这些书贩子虽然也是商人,却总觉得自己卖书就比卖鱼的卖菜的商贩高人一等,脾气古怪得很。这年头卖书的人把自己看得跟读书的人一样高贵,尼贝尔想不明白。他跟其中一些书商有些龃龉,不过不提也罢,大多都关于女人。
青年果然在书店街。他穿着一套灰色的套装,布料是没钱的读书人的最爱,样式好看又耐脏耐磨,不容易洗坏,关键是价格很亲切。这种套装尼贝尔见得多了,在青年身上倒穿出一种高级定制的感觉。那个青年个头挺高,人很苗条,背挺得很直,头发在脑后扎了个随意的低马尾,像是红色的藤蔓。
尼贝尔看见他的时候他站在一个书摊前,手里拿着一本书。尼贝尔悄悄凑过去,发现他手里的书是法文的,他一个字都看不懂。
“您是行家啊。这本书最近在巴黎可紧俏着呢,我也是好不容易抢购到这几本,现在卖得就剩这一本了。”书贩子看见了尼贝尔,撇了撇嘴无视了他,转头对着青年说。
“确实不错。帮我包起来吧。”青年点了点头,把书递过去。小贩掏出牛皮纸,报了个数字。
尼贝尔正偷摸看着青年的侧脸,发现青年人眉头微蹙。做生意是尼贝尔的老本行,他们家就是靠经商富起来的,因此尼贝尔很快猜出他是囊中羞涩。他向来是慷慨大方的,此时看着青年人又喜欢得很,便掏出一沓钱往青年手里一塞。
青年低头瞟了一眼,把手往回推,不愿意要,嘴上跟小贩说算了,下次再来买。
“今天没带够钱,不好意思。”青年抿了抿唇,感受到旁边的人还在一直给自己塞钱,直接把手握成了拳。尼贝尔正低着头和那只手较劲呢,那只手手指葱白,指甲修得圆润,透着淡淡的粉色,握起拳来手掌也没有一丝多余的凸起,骨节分明起伏有致。
尼贝尔把钱塞给小贩,把包到一半的书抢过来,拉着青年就跑。青年没什么力气,挣扎了一下无果,只能被带着跑了出去。还没跑出巷子青年就气喘吁吁的,脚步虚浮,尼贝尔只好停下。
“给你。”尼贝尔把书塞进青年人手里。
“你这是——我不需要。我之后会来买的。”青年扶着他的手臂直喘气。
“买都买了,你给我的话我可不要。我知道你们读书人把书看得比什么都重,我也乐意看你们看书。我是指学习什么的……你懂吧,虽然我不擅长,但是你们学起习来看起来就很幸福。你们那句话怎么说的,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你——”青年意识到眼前人认为自己是个没钱又渴望知识的读书人,并且已然沉浸在了做慈善的成就感中,也懒得去争论了:“我把钱还给你吧。”
“用不着,我最不缺的就是钱。如果能用钱买来你的快乐那说明它值了。”
青年叹了口气:“我是伯努瓦·居伊。请问阁下尊姓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