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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千与千寻》的那个千寻。

她高二文理分后科就一直在杨澍的隔壁班。

本来文科班男生就少,长得能入千寻法眼的便更少了。

杨澍就是那个天选之子。

不过,高中以学习为重,她没想着能与他有什么,只是单纯而美好的喜欢而已。

那时的杨澍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清冷神仙,听说好多女生给他塞过情书,送过巧克力,表示心意,但都无疾而终。情书被他丢到了垃圾桶,巧克力被他的狐朋狗友吃掉了。

他也不止一次的向给他qq发表白信息的女生申明,高中不谈恋爱!!为了防止再有女生骚扰他,他甚至把这六个大字挂在了qq的个签上。

她知道,高中她是不会有机会的。

可是,命运又将她和杨澍放在了一起。

那次校草晚会,她再次见到他后,她选择不再躲在角落里喜欢他,而是正大光明的喜欢。

隔壁班里的同学,不过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关系,即使不知道姓名,也记得模样。

杨澍见到她只感觉眼熟,也知道是高中时隔壁班里的同学,只是不记得名字。有时候自己班里的同学都会一时语塞叫不出名字,更别说隔壁班了。

“你是……”

“千寻。高三16班。还记得吗?”

她并没有感到尴尬,相反是一种开心。

对对对!你是顾老师的课代表!”

杨澍回想了半天,才想到这么一个关于她的记忆。

当时才分科时,杨澍和千寻都是数学老师顾老师的课代表,不过,杨澍就当了三个月就辞职了,理由是认不清同学,收发作业有困难。

对于一个这么不擅长记人记事的人来说,这着实有些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