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侄子确实很喜欢你演的莫小雪,不过他也很喜欢你本人。他父亲是当初参与抓捕拐卖那个姓方的女人的人贩子集团的警官之一,所以对当初的事情也有所了解,一直都很关心你的近况,偶尔有任务来基地的时候,老盼望着偶遇你一次。不过他性子挺好,不是网上那种追星的狂热粉,更关心你过得好不好。你签名写这么一句,他也会更安心。”
殷怜忍不住笑,说道:“那他人真好。”
研究员听了,顿了一下,笑说道:“我们老拿你激他,让他好好训练好好学习,骗他说他好歹要足够有差不多的成就,才有立场来认识你。他这可不要拼命努力……我拿了你的签名,正好算给他颗糖吃。不管他以后还喜不喜欢你,我相信他都不会后悔这些年付出的努力的。”
殷怜还未成年,研究员性子也直,自然不会跟三姑六婆一样想着给两个孩子介绍对象。但是她说的话却有几分触动殷怜。
对于殷怜来说,喜欢对她来说真是一种很遥远的感情。
她甚至是茫然的。
在她曾经合适的年龄,她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合适的人。生活曾把狠狠地往地面压下去,光是试图对抗这个压力,不让自己被彻底碾压成尘泥,就耗费掉了她太多的力气。
她喜欢过谁吗?
殷怜想,也许是有的。
但是那种喜欢太过短暂,也许只有一瞬间的闪烁,就彻底熄灭。而随后,随着对于爱情,荷尔蒙作用,以及人性的理解,她很快就对这种事情失去了期待。
她对很多事情看得太透,而运气又实在不算太好,因此在学会享受爱情之前,就先学会了操控它,利用它。
没有抱怨或者懊悔的意思,她就是觉得没有兴致。
但是当研究员说起这么一段话的时候,她却莫名地没有觉得厌恶。
大约是因为,即使虚假的,单方面的憧憬,如果知道自己的存在能使别人变得更好,有人会因为喜欢自己而付出努力,听上去都非常美好。
她觉得自己最好永远避免真的和这个孩子见面。这样,她和对方也许都会因为彼此这点微弱的联系而变得更好,这可能是喜欢这种感情表现出来的最美姿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