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其中最令人惊叹的是,有人在精选所有视频之后,竟然剪出了一部浓缩版的原作影视剧,整体还相当流畅,甚至引得不少原来没有关注比赛的人惊愕追问这是什么新剧,怎么完全没有听说过。
听说是一个演技类选秀的剪辑视频之后,便又有一批观众出于好奇忍不住涌进了节目的网站。
第一轮投票还没有结束,就已经有好几拨人找上门,或者想要投资或者想要购买或者想要拍摄第一轮的小说剧本,当然,就殷怜这个造势的架势,没有人认为她会放手这个ip,多数提出的还是合作的建议。
其实殷怜真的没有这么大的野望。
她举办这个选秀活动都是临时起意,当然也是仗着ai能够处理大部分不好实现的设想和流程。在别人看来这次活动或许声势不小,但殷怜把资源运用得很巧妙,成本远比想象之中要来得小,付出少,所求自然也不是特别大。
对她来说,推广剧本原作并非重点,否则她后面也不会选择那样三部作品作为比赛题目。不过这样的误解对她也没有坏处,所以她就默认了。
但是令其他人惊喜的是,殷怜并没有独揽剧本,反而在斟酌之后,主动选择了合适的合作导演和编剧,只是在合同上对于拍摄的方方面面进行了要求,当然也提供了一些相应的支援。
比如说其中一条就是演员必须找演技派,殷怜这边可以提供虚拟形象支援。如果说不了解的人对于形象转换这项技术还有些怀疑,但这次来寻求合作的都是有在长期关注节目的人,对于这个形象转换的强大能力早有了解,虽然拍摄时肯定不如传统拍摄方便,但也不会比迁就和协调大牌流量更加麻烦,更不用这个剧本本身根本不缺人气和曝光度。
不过为了能够确保拍摄过程不受干扰,殷怜也给出了其它条件,比如说合作的资方不能安插自己的演员,可以推荐,但是演员的水准必须经由导演和殷怜这边派遣的监制一致通过,资方派遣的任何人员不能强制要求替换某个演员,主要演员不能轧戏,不能以剧组不能认可的方式擅自离组……这样鸡毛蒜皮的条件足足写了八页,说苛刻吧,里面很多条件大家听了觉得挺理所当然的,比如要求导演安排好拍摄场次表之后演员必须在空闲的时间里熟练背诵当天场次的台词,不许玩手机,玩微博……但说是不必要吧,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些条例对于目前很多演员来说,不是能不能做到的问题,而是一条遵守起来都难,更遑论几百条。
其实这些条例也不是殷怜自己编写出来的,是ai平日里收集群里编导们日常的抱怨和歇斯底里然后归纳出来的。
与其说它是一篇合约条款,不如说它是一部类似于《中学生守则》一样的《流量演员守则》。
有些老戏骨看了都觉得内容过于细碎和严格了,私下跟导演说:“这手机我中场的时候偶尔也会看一看,也算违反合同吗?”
导演低声说:“您台词每次都背得滚瓜烂熟的,您怕什么?”
老演员苦笑,说道:“背得再熟,一部戏下来也难免有那么几次忘词的时候啊。”
导演便说:“有人一场戏下来就能忘几十次词,您这一部戏几次算什么?听上去跟凡尔赛似的。”
这合约其实有点防君子不防小人,但是合约在手,总归是有了法律依据,至于最后宽抓严抓,导演心里自然有自己的分寸,不至于真的过分苛求。
说到底,这事儿也就只有殷怜才敢这么干。目前业内的其它剧组,即使做这种事情也不见得能有什么好处,且就算真的签了这样的合约,因为受到各方的利益牵扯,也不可能真的按照条款执行。
殷怜私底下其实也说了,这个合约虽然规定得严格,但只要不是太过分,也不必完全按照合约的规定来,主要还是一个震慑和表态的作用。
现在的行业氛围太差了,而且很多人都把这种差当做了理所当然。就算殷怜明确表示不和这类人玩,也难免会有人仗着自身财势和影响力想要强行令她妥协。这合同虽然不一定能改变形势,却能表明态度,还能逼着某些人斟酌利害……最大的作用,大概是让一些本身道不同的人知难而退。
这个合约拟定当时除了合作对象表情复杂之外,倒是一直没有流传出去。后来被人由于某种目的曝光的时候,虽然让很多人吃了一顿甜美的瓜,但也没能引起太大的风波,反而成了一个梗。
而此时,第一轮比赛结束,大家的反应也大有不同,有人觉得这种形式好,有人觉得这种形式不公平,但是大部分人都还是接受了这样的结果。
之后殷怜公布了第二轮的题目,许多人在题目公布的时候,都被意外了一下。
谁能想到第二轮的比赛题目竟然会是一部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