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想拿了一块排骨,吹了吹递给叶修,试了试味道的叶修感觉还行。
他胃口一惯叼的很,他都觉得不错,难怪李想觉得好吃,不过对她来说,这个标准不一样,只要是肉她都喜欢。
“好吃吧?脆骨嘎嘎香!”
叶修点点头,不忍心败坏她的快乐,李想的快乐来源,食物就是其中之一。
以前她一个人的时候,基本上就是点外卖,蹭饭过日子,连张晓敏的手艺她都觉得挺好的。
当然也逛街,出去玩,聚餐什么的,只是大部分时间都在公司或者家里写段子。
需要看新闻,看时事,脱口秀很多都是讲时事,再配合一些其他的。
那时候的李想也忙,还焦虑,再加上不会做饭,很多时候,都是将就对付过去就完事了。
单身狗可没有人变着花样给她做饭,偶尔发现一家很好吃的外卖,她就一直吃到腻味。
从炸鸡到简餐,从披萨到烤串。
“这条街确实是热闹,这个季节还有这么多旅客来。”叶修时不时吃一个排骨,大部分其实都是进了李想的肚子。
李想翻白眼:“那是你这种有钱人太多,需要找地方玩,需要消磨时间。”
“走吧,找地方玩!”叶修拉着她往回走。
李想:“……”
就不应该扯出话头,叶修就没有机会说这个话了。
“no。”
先入为主,李想现在听到叶修的任何话,都感觉他说的是两个意思,除了考虑第一个意思,还得考虑第二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