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修看了看她:“这个润唇膏能吃吗?”
李想点点头:“买的就是婴儿款!所以……”
“我好奇心比较重嘛!”
“唔!”
关灯……
最初我们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彼此眼里都是带着光的,回来,日子磨平了很多东西,也改变了眼里的光!
很清楚的知道自己并不是不喜欢或者不爱,你学会了拒绝,她也学会了不再提你不喜欢的要求。
其实平淡在于,你自己并没有发现,你是过了3000天日子,还是把日子重复过了三千多天。
所以说,思念到了极致,见面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叶修很庆幸李想一直在自己身边,从未远离。作为一个接受不了异地恋的人,这无疑是运气很好。
李想总是迁就他,给他更多的安全感,知道分寸,她也追求事业,成就感,只是在这个前提条件下,给予了叶修女朋友该有的立场。
李想一直觉得爱情不是一个人付出就可以得到的,叶修给她的是回馈,是应答。
在李想的想法里,多少有点夫复何求的感觉。
她觉得叶修已经够好了,已经很好了,足够爱她,足够理解支持她,生活也好,事业也好。
曾经拿着白纸写下来很多期望的标准,叶修把他所有的标准都推翻了,他只是一条咸鱼,甚至还是个铁憨憨。
但是就是喜欢他,爱他,沦陷到他的蜘蛛网里。
所以在他的怀抱里,连噩梦都不会有。
又一次叶修问过李想,对结婚这个事情怎么看,李想说在台下看。现在她更想做台上那个人,站在台上看。
“脑公!”
叶修感觉这种软软糯糯的声音特别抓耳朵,还特别抓心,就像是小奶猫似的,瞬间从头萌到脚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