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修看了看手指,把窗帘拉开,远处的天空已经泛起了颜色,标志着太阳要出来了。
七点不到。
点开跑步机以后,叶修就开始跑步,别说手指不痛,就是手指痛,他也要跑步!
已经把自律,变成了习惯。
听说最近,深市有一场马拉松,叶修寻思,到时候也去玩一下。
他可是跑完过全马的人,这些年一直锻炼下来,跑完是肯定没有问题的,他试过。
除了拿不到冠军以外,叶修觉得这种事情挺有意义的,实际上就是一个战胜自己的过程。
毕竟跑马拉松,确实是累,还有旁边的温柔志愿者小姐姐,柔声劝你放弃,属于是扛着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在往前跑。
“去试试看,能不能那个冠军回来!不想亚军也可以。”
他多少有点自信。
跑完步,洗漱以后,叶修把狗子的狗粮给它们准备好,看着两只狗子浪吞虎咽的,叶修揉了揉狗头。
饿坏了。
“慢点吃!饿死鬼投胎似的!”叶修吐槽:“比李想的吃相都难看!”
叶修记得昨天晚上应该是喂过狗子的,饿成这样了。
叶修站起来,去厨房开始做早餐。
忙碌差不多半个小时以后。
叶修做好了早餐,又去楼上喊李想起床。
主卧里。
李想裹着薄被睡得正香,一点都没有要起来的意思。
日常流着口水,打着呼噜。
李哥!
昨天她比较累,现在都还在睡懒觉,昨天晚上就提前说过,让叶修喊她起来,不然她肯定是起不来。
李想这个人吧!相当有自知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