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放几勺?”
“你想齁死我就放三大勺。”
“哦。”陆沅沅真就舀了好大一勺准备放下去,路琛笑到头疼,慌忙挡住她的“毒手”,“路太太,年纪轻轻就想守寡?”
“哎呀,这都被你看出来啦!”她也够皮的。
路琛扶额,关上火叫她出去,“行了,我也不饿,咱都别折腾了,明天叫佣人过来打扫。”
陆沅沅指着他,得意道:“服不服?”
“服,我不扶墙不扶老太太,就服你。”
“行,饶你一回。”
陆沅沅这颠三倒四的本事真不错,路琛一扫先前的烦闷,痛快了不少。
陆沅沅没想等佣人来打扫厨房,将头发绑成了一个揪开始收拾狼藉,路琛没闲着,在一旁帮忙,餐盘里的意面被陆沅沅□□光,嘴上说怕长胖说味道一般,实则全部进了她的肚子。
伴随水流声,路琛开了口。
“初到米国时日子也没那么难熬,我那时长得瘦小,饭量却很大,后来就渐渐吃不饱了。”
这段路疆也说过,他说路琛在国外过得并不好,他们是父母出意外后,路疆被留在国内,路琛被亲戚带到了米国,路琛更乖顺长得白白嫩嫩也听话,路疆那时十几岁的年纪正是叛逆期,性子倔又要强,亲戚自然不会带他出去。
“我叔叔赌钱,连自己老婆都要卖了。”
人丧心病狂起来足以突破极限,陆沅沅能想得出来当时是个怎样窘迫的困境,不免联想起路疆成名前的经历,他拼死拼活想出头就是因为娱乐圈赚钱快,他应该是想照顾路琛的,只是他那时也孤立无援深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