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婶婶拿出了老黄历, “哟, 下月初二这天好, 宜嫁娶呢。”
两人你看看我, 我看看你。桌底下,敬长生轻轻捏了捏她的手心,再用剪得短短的手指甲刮她指腹, 好痒好痒好痒!看向她的琥珀色眸中也似乎带着期许。
那就下月初二吧, 李思念点点头,于是二人的婚事便这样定下来。想把手抽回,却被紧紧拽住。算了,那就这样牵着吧,也没啥不好, 大冬天还能互相取暖呢。
一传十十传百,小山村统共百来户, 一下子全知道了。
村里情报局局长把李思念当干女儿看, 她和丈夫都是从苗疆跑到这里来的, 所以当初跟李思念聊起这事儿, 还笑着搓她手说,“咱们都是好样的,会私奔的人都是敢于反抗权威的人!”
这下误会大了,李思念也不知该如何解释,如果实话实说,会把村民们吓着吧。索性就让他们误会,富家公子小姐为反抗封建制包办婚姻而携手私奔的人设还算不错。
如果不是在书里,古时候任何一个地方都不会有这样可爱的山村。
情报局局长的丈夫吴师傅是个银匠,三十年的经验让他手艺无比精湛。为祝贺二人新婚,吴师傅亲自打了一枚苗铃手镯送给李思念,这算是贺礼。
手镯很精致,扁平镯面上篆刻着莲花纹路,缀着大小相同的十二颗铃铛。叮当叮当,涔涔铃音,清脆悦耳。
很喜欢这枚手镯,李思念喜笑颜开地戴在手腕上摇给敬长生听。
“好听吗?”她问。
“好、好听。”敬长生唇色有些发白,连说话都不利索,“只是……能不能别戴这个?”
“为什么呀,不是说好听么?”李思念又摇了摇,没想到稍微一用力,竟然给甩了下来。这镯子有些大,那就戴在左手腕,正好那芙蓉玉手镯可以防止它不小心被甩脱。
嗓子干涩,喉珠滚动,见她竟然把苗铃手镯跟那枚玉镯戴在一起,想起夜夜梦中铃铛与玉石碰撞的声响,敬长生越发慌张,“总之,就是不要!”
“好没道理。”李思念不由疑惑,“这是阿叔和阿婶的一片心意,而且,这镯子我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