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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音 北柒一 981 字 5个月前

左手,食指。

看来还没结婚。

挺好。

车开到西城中路后,弯进了一处满是常青藤的老洋房,这是祁夜五年前租的。

祁夜刚来这里的时候兜里没钱,就和几个朋友在五环租了房。当时打趣说都是光杆司令,苟富贵勿相忘,就一起结伴在大城市闯闯。

结果几年过去,光棍们陆续离开了,有回老家发展的,也有到二三线城市谋机遇的,还有被催婚回去娶媳妇的。

反正最后,这里就剩下他一个人。

隔日,祁夜起了个大早,他从堆满cd的木头架书上拿了张披头士的黑胶唱片。没事的时候,他就喜欢在房间里放歌,不用认真听,但总归多个声音陪着他。

“呐呐呐——better——”祁夜哼着调,整理摊在桌子上的吉他谱稿。情感一到,他会踩着椅子,空手弄个弹吉他姿势,狠狠摇几下头跟cd里的主唱吼上两嗓子。

就当也是那几个利物浦小伙子之一。

不过今天祁夜还没晃个几下,就又被一通电话给打断,还是周群来的电话。

“你这小子,一直坏我好事。”祁夜撤了踩在椅子上的脚,“说吧,找我干吗?”

“一直坏好事儿?”周群一听乐呵了,“我这周除了昨晚打你电话外,就今天这通了。老实交代,昨天是不是去鬼混了?”

去你的鬼混,明明是……祁夜卡了下,内心一时找不出什么词代替,他点了根烟后说:“鬼混什么,和你们一起才叫鬼混。”

“今晚十一点,我带着弟兄来你们酒吧,招待吗?”

“难不成能赶你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