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明州也不打算在和易星河分手之后,还继续住在这里。
等他叫过保洁收拾收拾这间屋子,他就打算住到其他房子里去了。
话题有些扯远了,总之,何明州是个有钱的拆二代,而且他不光有钱,还很有闲。
所以他尽可以花费大把大把的时间去干自己想干的事情。
当初,何明州就是仗着自己有大把的时间,去追易星河的,易星河呢,面对何明州的追求和邀约,三次里总有一次是答应的。
何明州每每就觉得自己其实还是有一点希望的,即使易星河几乎从来都不会主动来联系他,他还是觉得自己可以继续追逐下去。
而在这场追逐中,何明州也是越来越被易星河给吃得死死的。
何明州在易星河的身上付出的心思越多,沉没成本越多,他就越不可能轻易放弃。
而且,本身他就特别喜欢易星河,到了后来,讨好易星河几乎已经成为了他的一种本能。
他拼了命地想要让易星河开心,不想让易星河露出伤心的、不快的神情。
可以说,何明州一个好好的高富帅,就这么成为了一条称职的舔狗。
而何明州的那个朋友杜鑫闻,就是因为不想成为舔狗,所以才会选择放弃的。
何明州甚至为了让易星河开心,而自学厨艺,要知道,在此之前,何明州只是一个喜欢吃的美食家,可要让他亲自动手去下厨,却是千难万难。
可为了易星河,何明州却愿意去做他以前根本不愿意做的事情。
而易星河呢,他在知道了自己吃的饭菜是何明州亲手做的之后,终于有些动容,他的那层厚厚的冰山好像也有了融化的迹象,甚至还对何明州露出了一个几乎很难察觉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