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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

说起孟烨和宋曦的缘分,要跨过不久前宋曦的研究生考试,越过几年前孟烨的出国留学,再把高考翻个篇儿,追溯到遥远的初中时代。

那时候他们都还是小孩子,是象牙塔里无忧无虑的小少年。

要是说孟烨为什么会喜欢上宋曦……最初大概是因为很少有人敢在他的冷脸下做一只彻头彻尾全身心投入的皮皮虾。

孟烨从小就是所有学生痛恨、所有家长喜欢、所有老师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捧起来叫宝贝的好孩子。在学校里就是男神,好多小女生对着他就露出星星眼和红红的耳朵尖。这人成绩好长的帅,个子高声音佳,乐器唱歌样样都拿得出手,就有一个缺点。

不苟言笑。

用他唯一的多年好友严旌的话来说,要不是自己当年眼瞎心邪,一不小心就和他成了发小,还一路和他从幼儿园同校到初中。这种在他身边一分钟就能被冻成二傻子、永远不知道别人是怎么就一脚踏入北极圈的人,怎么可能有朋友呢?

不过成长了的严旌就不再打算做倒霉的朋友了,他励志做爸爸来维持这段脆弱的发小感情。

父子关系才是支撑他的动力。

严旌认识宋曦并不因为她是孟烨的同桌,而是这个小姑娘活像他们五班行走的小太阳,热烈奔放。你很难在人群里不注意到她,明明穿的都是一样的衣服,可好像就只有她会发光。

宋曦初中时和现在有很大的不同,那时候宋曦开朗活泼,妥妥的一只皮猴子。不像其他女生一样早早就懂“喜欢”“好感”,男生多看自己一眼就能脑补出超过十万字的大戏。宋曦的世界只有她自己,我好就谁都好。每天穿着肥肥大大,一只裤腿能装三条腿的丑校服也过得无忧无虑。

马尾辫一扎,碎头发甩一甩,叼着面包就蹬上自行车的年纪,宋曦活得恣意又放纵。仗着自己脑子好,上课开小差,传纸条,下五子棋,回头说小话……一系列屡教不改的小动作不断,每天不被老师点名说上两句就难受,门口的墙皮都在她被罚站的岁月里磨掉了几块。

就像班主任黄二娘为她愁白的头发,斑秃一样顶在一头秀丽的黑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