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姨,不用这么麻烦,哪里能够劳累你们。听文柳说你们爱吃鱼,正好我有一个朋友是开饭店的,擅长做鱼料理。
我这便给他打个电话订两桌,明天比完赛的,我们直接去吃鱼吃海鲜。”
大姨几个人都满意胡律师会来事,至少不抠抠搜搜。
没准文柳是下一辈孩子里,最早定下人生大事的,她们可不得要好好的考量考量。
宁薇薇继续小声嘀咕,“谁说我爱吃鱼了?爱吃鱼的只有三姨夫和文柳。胡律师真鸡贼,这是在讨好三姨夫。”
周廷礼小声附和,“我也不爱吃鱼,味道腥刺又多,我爱吃羊肉。”
宁薇薇无比赞同的点了点头。
宁家村地方偏,宁薇薇打小就没有吃过海鲜,像什么螃蟹、虾、扇贝这些东西压根没得卖,便是鱼也只是鱼塘里的鱼,腥味重,以至于宁薇薇吃不惯鱼,更吃不来海鲜。
后来第一次吃扇贝,连吃哪部分都不知道,总感觉能够吃到泥沙。吃不出趣味,对它更是敬而远之。
不过宁薇薇爱吃羊肉,尤其是红烧,没有炖烂咬起来又有点嚼劲,没有想到周廷礼的口味和她差不多。
周廷礼非常正常的提议,“下一次我们去吃羊肉。”
宁薇薇点头,口味相同的人,都有共同语言。
另一边,胡律师成功拿下金家上上下下,坐在凳子上都比一个小时前更理直气壮了。
文柳的事情说完了,大姨这才想到今天来的目的。
“薇薇啊,明天我们去比赛,穿什么衣服好?要不要穿同一个颜色啊,这样整齐一点。”
“当然要了,我早有准备。”宁薇薇看向宁爸,“爸爸,你把大箱子给搬过来,大家挑选运动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