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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岚之说得没错,他是喜欢他的。这种喜欢来得突然,却又在意料之中,谢喻兰并不排斥,只是害羞。

早在秦岚之吩咐厨房,每日都做了他喜欢的锦城美食;替他着想,带他去散步,让谢家跟来的护卫暗中放心;他们每日去看日落,在后山不怎么聊天,却莫名地默契;明明不喜欢吃酸,却心甘情愿被自己骗,皱着眉吃了橘丝糖……总总细节,都让他感到心动。

他们像是认识很久了,只是才刚有机会了解彼此。

谢喻兰走到一座小桥上,望着远处发呆,心里有些雀跃,又有些闷闷地想:早知道今天就不躲了。该同对方一起来的。这么漂亮的景色,不能和喜欢的人分享,多可惜啊。

身后人群耸动,挤得谢喻兰一个踉跄。

一只手突然从后头伸出来,搂住他的腰,将他扶稳了,另一只手将一只兔子花灯递到了他面前。

“你要的灯。”男人声音低沉,带了点笑意,“先说好,我给你买了,你就不能再躲我了。”

那兔子花灯仿佛蹦进了谢喻兰的心里,跳得他面红耳赤,口干舌燥。

他握住了那只提着灯的手,手心覆盖手背,谁也没先松开。

他抬起头来,就见秦岚之戴了只兰花面具,枝叶缠绕从眼角往下,显得神秘又独特。

那一瞬间,周围的声音都离他们远去了。

秦岚之揽着他的肩,将他带离了人群,他们一起提着那兔子花灯,并肩而立。橘台镇灯火亮如白昼,烟火的硝烟味窜进鼻尖,可比这更清晰的,是彼此手上的温度、身上的气味以及心跳渐渐合二为一的声音。

“我不躲了。”谢喻兰低低道,“但你还没回答我……”

秦岚之笑了,侧身捏了谢喻兰的下巴,俯身吻了过去。

花灯的光晕染在他的侧脸上,给‘杀人不眨眼、恶贯满盈’的大魔头镀了层温柔的金芒:“你傻不傻?我当然喜欢你,只喜欢你。”

往后余生,来日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