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如果把记忆比做一部影碟,倒带往回翻,阿肯心中的黎施宛是安静的。
静得就像白色餐桌布上的水晶玻璃杯,在明媚阳光下折射出冷而绚烂的光泽。
那一年阿肯十岁,父母以他的名义举办了一个浓重的慈善活动,家族基金会捐款,剪彩活动,晚宴舞会……
下午茶时间,邀请了他们名流子弟和社会需要资助的孩子,在花费不少的背景墙前合影。
一切嘈杂不堪,阿肯说不出为什么,但已感觉到这些作秀的虚假的东西让他难以忍受。
他跟着从手里掉落的棒球,钻进了桌底。
阿肯看见棒球在一个女孩的手里。她穿着他的姐姐和其他女孩绝不会在这种场合穿的制服衬衣和百褶裙,她的鞋子即使拼命洗了,仍有洗不掉的泥渍。
但她很可爱,很乖。
后来阿肯知道了,她叫黎施宛。爸爸姓黎,妈妈消失了,只剩一个阿宛。
沉默了片刻,黎施宛冷不丁说:“你说,你南哥明明怀疑我,却说我是证人,以此监视我,是打的什么主意?”
“污点证人咯,办案正常程序。”阿肯天真地说,而后却迟疑了,“不会吧,南哥才见你几面,你想多了?”
黎施宛愣了下,“你想什么啊。我是说你们部门有什么内幕,或者他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阿肯无奈地笑了,“怎么可能!那你真的想多了,我们部门和乐融融,南哥很受人尊敬,所以我一个新仔,才会分到他手下。”
“你傻啊,你见过长官带实习生的吗?有点资历但不够格做大佬,才会带实习生。”
阿肯想了想,说:“好像是哦,你怎么这么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