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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室友 白马游缰 1156 字 4个月前

哼哼。傅梧悄悄抹了点发蜡在手上,趁周自恒不注意,往他头上抹去,“来来来,搞点搞点,相信我的手艺。”

既然已经蹭上了,周自恒只好翻个白眼,笔挺地站直,任由傅梧摆弄。

“你蹲下来点。”傅梧的兴致更浓。

“弄丑了,你得负责。”周自恒皱了下眉,却没有不高兴的意思,反而很乖地慢慢蹲下来,可以直视到傅梧的喉结在耸动。

“怎么负责啊?丑,那也是你本身的问题,不是我手艺的问题。我能把自己的头发抓好看,也能把你的头发抓好看。”

傅梧把周自恒的刘海抓了上去,有点小时候跟着妈妈看《蓝色生死恋》里面男二号元斌的味道。越看越满意,他说:“真帅。我的审美还是不错的。”

周自恒照了眼镜子,乍看别扭,多看两眼确实成熟帅气些。

“嘴角都笑到太阳穴去了,看来你也很满意嘛,这次先给你免费,下次可要收费咯。”傅梧打开水龙头,洗掉手上剩余的发蜡,“我金枝玉叶的手,干这活有点委屈。”

“我的头发一根千金,你弄断了好几根呢。”周自恒对着镜子,将几根歪毛按了按。

两人越互损越开心,一同来到比赛现场。

傅梧才表演完话剧,对舞台没那么害怕,反而期待再次站在舞台中间;周自恒晚上去酒吧驻唱,不在乎别人的眼光看法,对舞台轻车熟路。

但他们都觉得对方很紧张,所以时不时就用鼓励的眼神看下对方,低声说:“这个人唱得不怎么样,你唱得比他好多了。”

“还好没人唱我们选的歌,我们一定可以进入决赛。”

“你的发型越看越好看,上去肯定秒杀全场。”

……

周自恒先上了台,演唱《黄昏》。在宿舍练习唱歌和在舞台表演唱歌,是不一样的。在宿舍随性自然,更放松些;在舞台端庄严肃,有一种氛围感,唱得好会更加迷人。

“依然记得从你口中,说出再见坚决如铁,昏暗中有种烈日灼身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