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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不是什么名贵品种,普通的田园犬,林时朗给它取了一个“二毛”的名字。

和他以前捡的大毛凑成兄弟。

二毛只黏柳月笙,柳月笙去厨房洗个碗都要跟着,林时朗一摸二毛狗头,这只狗嚎一嗓子躲到柳月笙后面。

看的林时朗牙痒痒,他是有多招狗恨啊?明明他家大毛就很黏他!

自从有了狗他俩彻底过起了养老生活柳月笙甚至不会感到乏味,反而有一种宁静舒心的感觉。

很快,开学时间到了,林时朗送柳月笙到大学门口,柳月笙不住校,只提一由-屿-汐-独-家-整-理,更-多-精-彩-敬-请-关-注。个小包。

可能林时朗那件事在网上闹的太凶了,导致于陪柳月笙去学校的第一天久有人认出了他。

新闻男主角,扑朔迷离的剧情,消失的热搜!两大男主角出现在他们学校了!

林时朗不知道网上的事,他和柳月笙已经很久没关注过网络,就算知道他也不会去在意,嘴巴长在别人身上,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一周后,柳月笙要参加军训,长达七天,封闭式管理,走时,二毛扒着他的腿嗷呜叫,柳月笙摸摸二毛狗头:“你怎么这么胆小?时朗哥不可怕呀!”

“嗷嗷嗷呜呜呜———”二毛凄惨哭叫。

送走了柳月笙,林时朗过起了单身日,二毛每次看见他,都怂怂的,离他远远的。

林时朗吃饭时,二毛站在十米之外瞅着它,林时朗去给他倒狗粮,林时朗走了,二毛才会吃。

难道因为他有一世当过百兽之王小老虎,所以二毛怕他?但没道理啊!那已经是第一世的事情了!

转眼过去三个月,柳月笙上学后,林时朗便不让他做饭忙家务,一个人全部包揽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