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组似乎在问他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只听那个青年懒洋洋地回道:

“从小就认识了。”

路闻风顿时眼皮一跳。

这一头显眼的金发,再加上这个熟悉的声音——所以盛铭风就是那个和林渐西在福利院一起长大的发小!

那么前阵子失联的那几天,林渐西说有重要的事要忙,对自己态度突然冷淡,其实就是在和这个人一起录节目。

再往前想想,之前他在酒吧给青年打电话,却被盛铭风接起又强行挂断。那天在学校社团废弃的办公间里,他们曾经亲密地靠在墙角说话,还有那条两个人各自都有的手链——

路闻风的目光不自觉地落到林渐西白皙的手腕上,一眼就看到了明显的闪光,果真是每天都贴身佩戴。

所以他们之间的关系,到底亲密到什么地步了?

他正神思不属满心怀疑,然而就在这时,郑店长像是发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轻微地“嘶”了一声,冷不丁开了口。

“还别说,我越看越觉得这个小明星,跟老板你长得还有点像呢。”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路闻风的脑子登时就是“嗡”地一声,像台巨大的机器瞬间停转了。

他没有力气思考,也没有能力判断,林渐西曾经说过的话仿佛海边奔腾的潮水,势不可挡地涌了过来,撞得他大脑生疼。

“染成金发以后,你就是这个世界上第二帅的人了。”

“你的脸可是很金贵的。”

“我很喜欢听他的歌。”

“其实我最喜欢喝的一直是全麦纯咖,只是因为没有,才找了个味道比较像的替代。”

不会吧?应该只是巧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