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健身房,阎修不在的时候,我溜上去看过。发现有最近使用过的痕迹,想来是我不在的时候阎修上来过。

逛了几圈下来,我还是没好意思去用,只能默默地摸回床上做瑜伽,意外地发现这具身体的柔韧性相当不错。

我觉得老天爷还是爱我的。就在我在健身房徘徊了一大圈,把所有器材都摸了个遍的第二天,阎修问我要不要跟他一起上去练练。我自然是满怀欣喜的答应了,我想很久了啊~~~

换了套方便运动的服装,我和阎修一起上了楼。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久违的站上了跑步机。虽然对于其他的器材我也很有兴趣,但问题是我特么的只会用跑步机啊!

以前我就秉着经济至上的原因从来没有去过健身房,那些个器材有些别说用了,我见都没见过。

哑铃我倒是会举,只是……

看了看挂在那的那一排的体积,又看了看我的胳膊,嗯!不现实呢~

习惯性的,我戴上耳机,准备找点嗨歌来放。

看着我新建的歌单里那一首熟悉的歌谣,我露出了姨母笑。

在这个世界里找到了《威风堂○》、《虎视眈○》……我“爱听”的歌,是我继找到《电锯惊魂》以后最开兴的事。

虽然歌手变了,但最重要的部分没丢就行了嘛~

嗯,让阎修唱歌的事可以安排上了。

心情愉悦地,我放上歌,把跑步机速度调到习惯的32/s,感受到肾上腺素飙升的感觉,轻快地迈开了步伐。

然而,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五分钟后,我喘着气把速度降到了28/s……

七分钟后,我咬着牙把速度降到了2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