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哥。”
这一声很轻,语调却沉沉的,带着不易察觉的祈求。
萧程没说话,脚在地上踩了踩,连个眼神都没给洛镜书。
护士进来替萧程拔针,又给了他一根棉签,让他把针眼摁住。
“走吧。”萧程站起身来。
柏易珩伸手拿过萧程搭在床边的外套,“把外套穿好。”
萧程刚才躺在被窝里还不觉得,这会儿一站起来,外面的冷空气顿时冻的他一哆嗦。
他的双手都不太空,摁着针眼的棉签也不敢取,只好眼巴巴地看着柏易珩,具体说应该是看着他手上的外套。
柏易珩没忍住笑了一声,越发觉得这样的萧程就像一只无害的猫崽子,瞧着挺可怜的,却又让人忍不住想逗逗他。
“棉签可以扔了。”
“不会流血吧?”
萧程从小到大身体都很好,连打针都很少有,更别说是输液了,他莫名有些紧张,生怕自己一松开就看见一个血点。
“不会。”柏易珩抖了抖手中的外套,说话时的声音比刚才更温柔了几分,“把棉签扔了,穿外套。”
萧程决定相信柏易珩,把棉签拿开之后才发现,手上的针眼早就没流血了,只有棉签上残留着一点血迹,少的可以忽略不计。
“咳。”
他莫名有些脸红,感觉自己这么大个人了,还跟小孩子一样,“其实我知道它不会流血。”
柏易珩眼里还带着笑意,“行。”
萧程本想把外套接过去,柏易珩却没松手,只简单道:“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