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人人都明白,但能不能做到又是另外一回事。
萧籽玥想买一只金毛犬,因为金毛性格温和,智商也高。
她的首选本来是边牧,后来不知道听谁说边牧这种狗太聪明了,饲养员不够聪明的话,可能会被它嫌弃,萧籽玥便又放弃了。
一行人进了宠物店后,萧籽玥立刻被一屋子的毛绒绒迷了眼。
她看花了眼,只觉得每一只都聪明可爱。
“养狗也是要合眼缘的,你自己看吧。”萧程让她自己选,自己则是在里面四处转悠着。
这家店内的环境很干净,笼子里的小狗状态也不错。
萧程站在一只蝴蝶犬前面,将自己的手指抵在玻璃上,里面的小狗立马凑了上来。
“程哥,你也想养狗吗?”萧译西对宠物并不感冒,但看着这一屋子的小可爱,也忍不住露出了笑容。
“不是。”萧程随意逗了逗,跟个无情的渣男似的,抛下小蝴蝶犬,转而去逗一只阿拉斯加。
“您可以抱一下。”店员笑着指了指阿拉斯加,“只要戴上手套就好。”
抚摸店里的宠物必须戴上一次性手套,以免宠物染上细菌。
萧程不打算买,刚想说不用麻烦,店员就热心地说道:“没关系,不买也可以。您可以抱一抱这些小可爱,它们很亲人,也喜欢跟人互动。”
萧程便戴好手套,由店员把小阿拉斯加抱出来,放在他怀里。
软乎乎的小狗热情地拱着他的衣服,萧程隔着手套都能感受到它身上皮毛的柔软。
他身体都有些僵硬了,抱着小狗半天不敢动,小家伙在他怀里拱来拱去,最后甚至想用自己的鼻子顶萧程的下巴。
“程哥!”萧译西努力憋着笑,脸部肌肉都在抖动。
程哥也太可爱了,又想亲近,又不敢动作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