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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红道:“是,姑娘放心,我会好好跟三婶学规矩的。”

顾灵最喜欢陈大红的一点,就是她什么话都听得进去。对陈大红而言,只要不克扣她的食物,其他的都不是事情。

顾灵道:“等三婶说你可以出师了,我赏赐更多的美食给你。”

陈大红眼睛一亮:“真的吗?”

顾灵道:“当然。不过大红,除了吃的,你还有什么想要的吗?”

陈大红想了想,然后摇摇头:“没有了。”

顾灵又道:“大红,你今年十五岁了,可想过要一门怎样的亲事?”象国的“婚姻法”也是有等级的。比如说象国有律法规定,女子在十六岁前必须订婚,男子十八岁前必须订婚,但是奴籍不在这律法里面。

也就是说,下人的亲事相当于掌握在主子的手里。

“亲事?”陈大红的眼睛瞪的老大的,“没有没有。姑娘我不想成亲,我也不想生小孩。我自己都养活不了自己了,我可没有银子和粮食再养孩子。”成亲之后要生孩子,生了孩子之后要给孩子买衣服、买吃的,如果像姑娘一样要去读书的,她还要送孩子去学堂,学堂里更加的费银子……啊……想到这些,陈大红就要疯了,“姑娘,我可不可以一辈子都不成亲?”她从小没有双亲,所以没有家庭的概念,也没有人教她女子长大后就该成亲生子。

顾灵:“……”没有想到一句成亲,竟然会让大红的反应这么大。“你现在还小,就想着一辈子不成亲了?”

陈大红道:“我以后老了也是这样想的,姑娘,我现在伺候你,你养我。以后你老了我伺候小姑娘和小公子,让他们养我,您看怎么样?”

顾灵:“……”她很想说,陈大红姑娘,你年长我一岁,等我老了,你也老了,你确定还能伺候小姑娘和小公子?不过这话还是不要伤大红了。她道,“你放心,等你老了,也不用你伺候小姑娘和小公子了,我给你一个院子和几个婢女,让她们伺候你,给你养老……还保管你能吃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