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放下手里的湿抹布,换了块干的,“那要是他闹事咋办?”
“闹事?报警啊!你别在意也别心疼钱,他闹事,损害的东西都要赔的,你只要保护好自己就成!”阮软拧了把抹布,继续擦桌子。“对了,你朋友明天能来了不?她要是不来,我得找别人了。”
今天她差点就分身乏术了!
小红连忙说道:“来来来,我昨儿晚上去她家跟她都说了,她今天处理好自己的事,明天就跟我一起来!”
那就行,不然她真得考虑鞋底装滑轮了。
——
红烧肉的事儿,本来是个小事,但还是小范围的传开了,甚至在连城大学文学社还专门为此弄了一个辩论赛,辩论的主题就是阮家小馆该不该做这顿红烧肉。
有人觉得,那人大老远从安市来,应该尽地主之谊,给人家做红烧肉。
可有人却持反对意见,觉得开了这个先例,那阮家小馆的规矩就废了,以后再想重新立起来,那就难上加难,这红烧肉不能给做。
这个观点有很多人赞同,还有人补充道,小老板一家接受了那人的道歉,没有继续追究,这已经代表了小老板大度,没有得理不饶人,阮家小馆已经很好的代表了连城市的形象,没道理非要委屈自己,去当那个‘地主’。
虽然只是发表在校报上,可不知怎么的,很多市民也晓得了,连城日报干脆找到了连大校报,对这篇辩论赛的报道进行了转载。
这种情况在两市合作后肯定只多不少,红烧肉可以说是个经典的案例了,刚拿到报纸的时候,很多人就地展开了讨论,甚至从红烧肉这个表象,谈到了文化之间的差异。
周炎康在一周例会上也谈到了这个红烧肉的事。
“不知道大家听说了没,有一安市的人去了阮家小馆非要吃红烧肉,阮家小馆说今日提供不了红烧肉,按照规矩,菜单上有什么就供应什么,最后甚至动用了警务力量,我们的民警同志说他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把人请走了,这件事大家是怎么看的?”
“我们有讨论过这事儿,我觉得阮家小馆做的对,不能因为一个人坏了规矩,规矩就是规矩。”
“这样说也没错,只是那人是从安市来的,会不会因为红烧肉的事,觉得我们连城市太重规矩,没有人情味儿,下次再也不来了。”
“不能这么想,这只是个例,一直守在店里只为了吃个红烧肉的人,毕竟少,很多都还是满意而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