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靡觉得她脑子好像有点问题。

家人,只不过多了一个名头而已,就能区别这么大吗。

可怜虫。

他有自己的家人。他母亲是南疆擅用蛊的圣女,他父亲是风流潇洒的剑圣。

圣女初遇剑圣,动情后生下了他,被族人驱逐到郊外野地居住,但那又没关系,他们一家三口自己过得很好。

直到他不到六岁时,父亲病逝,他便由母亲陪伴教养,以及父亲留下的几本手札。

白靡既然有自己的家人,又怎么可能真的把瑶影当成家人,只不过是借着名头,在她这里躲着养伤罢了。

顺便看看傻子。

不过瑶影也是有白靡能欣赏的地方的。

比如,她卖出去的药草绝不讲价,她很清楚自己拥有的东西是什么价值,无论对方再如何温言软语,或威胁斥骂,瑶影也从不妥协。

她真的把钱看得很重要。

这让白靡在挥霍她家里的东西时,更多了一丝说不清的快感。

在瑶影的精心照料下,白靡的伤好得很快。

他渐渐可以出门转转,不过他很谨慎,只去房子周围能看得到的地方。

看他好了些,瑶影之前和他提过的念头,终于按捺不住。

“我们养十只小鸡,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