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贵妃看他高兴起来那个样子,和小时候也没什么两样。
他喜欢这个不倒翁, 因为这是太子送的。他现在又看到这个不倒翁,欣喜不已的原因则是因为,这东西本是当年那个三岁多的小朋友送给般迪的一个玩具,没想到他会一直保存到现在。
皇贵妃笑着抚摸儿子的脑袋:“小时候可喜欢了, 走哪里都要随身带着。”
胤祐俯下身,把不倒翁塞进小外甥手里:“拿去玩吧。”
然后他又从腰间取下一个荷包,在里面翻了翻, 拿出那枚狼牙。
这东西还是当年的模样,连挂在上面的绳子也没有变过。
般迪看到之后,嘴角都快咧到了而后:“想不到你还带着。”
胤祐笑道:“一直带着,你说的,这是你亲手猎杀的第一头狼。狼牙保平安,所以我一直都带着。”
狼是草原上最勇猛和聪明的动物,牙齿是它们身上最坚固的地方。
一个人,尤其是一名十四五岁的少年,能够猎杀一匹狼,对于草原上的部落而言,这个少年就是一名非常出色的巴图鲁,他将狼牙作为信物送给安达,也象征着他的承诺,会一直守护对方。
与朋友重逢,胤祐是真的很开心。他觉得他和般迪有许多话要说,关于这些年来的近况,切磋武艺,一起摔跤,一起骑马在草原上驰骋,考考他的汉语和诗词。
“七阿哥,这是你第一次来到我们科尔沁大草原。”
胤祐点头:“对呀,第一次来。”
“我想……”般迪有些不好意思,“我想带你四处走走,看看我们这里的风景。”
“好啊,我也想四处走走。”说完,胤祐又皱起了眉头,“不过,不知道阿玛会在这里呆几天,说不定我们很快就要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