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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要求赔偿的事情原因其实听越来有些荒谬,但是公司却不得不正面应对此事。

事情是这样的,这位曾经是物业公司保安的陈姓员工,年前工作时中风住院后就一直休病假,出院后口头提出辞职,但因病情没有回物业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生病住院时,物业公司的相关领导还曾经去看望慰问过他,一切看起来非常正常,且物业公司也算做得仁至义尽。

谁知,员工休息几个月以后,找到物业公司要求支付医疗费用,物业公司自然以员工生病与公司无关而拒绝。

不料,不久后员工及其家属找到劳动监察大队,以公司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为由,请求劳动部门给予支持,并找到公司要求报销医疗费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此,劳动监察大队从劳动法的角度,自然要维护劳动者的利益,电话给到q集团人力行政部,然后就有了今天丁晨和员工及家属谈判这事。

虽说今天这事勉强算是妥善处理好了,在丁晨能力范围内,尽可能的给公司节约了补偿的金额,可是向老板请示的消息并未得到明确的回复。

可若今日不及时与员工签订好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写清楚双方沟通好的金额,恐怕稍微耽误一会儿,事情又会变卦。

于是便与作为董事长秘书的钟丽商量一致后,便确定好了就此与员工签订协议,只待公司盖好公章后便可通知对方,共同到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现场当面确认和解。

看着已进入电梯、和自己微笑道别的家属一行,在电梯门关闭之后,转头走回办公室的丁晨,已感到身心俱疲。

最近类似的事件越来越多,今天这起劳动纠纷事件已是丁晨在十天内处理的第五起了。

不是已离职人员提出未买社保求经济补偿,就是员工发生工伤要求给付医疗费用。

总之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人力行政部的员工人人都大喊恼火,丁晨更是一刻也不愿再待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