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如叫光杆县令好听一点呢。
……
水杏就等在篱笆院的院门口,看到许慕礼,蹭的转身,小跑着进了屋。
许慕礼还在想事情,没在意水杏。
进门,许慕礼直接进了书房,并且今晚,他打算在书房凑活一晚。
男主角和水杏刚来水灵县没两天,带的钱财也不多。
因为来之前男主角就决定好了一来就和水杏成亲,所以只买了一床铺盖。
现在去买,来不及,并且他得先想好怎么和水杏解释。
再者,他身上的钱,估计也不够。百无一用是男主角,虽然成了状元郎,但还没来得及做官,就被发配到了这里。
其实朝廷是有一笔给外派官员的安家费的,以及其他的各种补贴,但谁让男主角得罪的是帝王呢。
帝王再无能,那也是帝王,随便挥挥手,就够男主角吃一壶了。
一没钱、二没人,许慕礼靠在椅子上,闭眼思考对策。
难啊。
想着事,许慕礼有些昏昏欲睡。
就在他差不多要睡过去时,被“咚咚咚”的敲门声给惊醒。
“夫君,我烧了水,泡泡脚吧。”
睁开眼睛,许慕礼揉揉脸,洗?还是不洗?
家里的水是早上水杏去挑的,估计不多了,他用了,明早水杏肯定得大清早起来去挑水。
不用,明早洗漱估计就够了。
他也不会上床,洗了脚,还得穿脚上的鞋,没什么区别。
好在,男主角是个爱干净的人,身上脚上一天不洗,也不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