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第六十四章

第六十四章

01.

蔡伦到了秘银堡后先迅速了解了这里的基本情况。

与暗月镇和暗月堡相比,秘银镇有钱得多。秘银镇的底子比当年的晚钟镇好多了,如果不是晚钟镇现在有太多东西挪不开,蔡伦都想建议伦纳德以后住在秘银镇了。

有了秘银镇,谁都不能说伦纳德的领地表面看起来一般,实际力量很强了。

现在是表面上看起来就超强了。

了解了这里的情况后,蔡伦将秘银镇的一部分自由民和奴隶强行搬迁到晚钟镇去,然后将晚钟镇的一些自由民和奴隶带到了秘银镇。

他用这种方式来同化自由民和奴隶。

在和珅的提一下,曾经是野人的蒙李尔人也分散到了秘银镇和暗月镇这些地方。

春天到了,伦纳德领地上有大量的工作和机遇,大批的钱币播撒出去,和珅发现一些蒙李尔人又有些不安分了,于是正好借此机会把他们分散开来。

冬天好多事情不方便做,现在春天了,气温温暖,所以能够大刀阔斧地开始整了。

蔡伦将一个叫寒星的蒙李尔人呆在身边,他觉得对方非常聪明,先在他身边学习东西,以后可以派上大用场。

秘银镇来的自由民和奴隶,首先要教导的还是卫生问题。

晚钟镇全体都嫌弃他们身上的虱子。

这些人可能一年才洗一次澡一次头,当然,一些有身份的自由民会选择用很密的梳子梳头,刮头皮,这样就能把虱子以及虱子卵给去了。

……

是伦纳德听了后就会哆嗦的程度。

说起来大诗人白居易也是每年洗一次头,他一开始这么做是因为害怕脱发,为此还写了好多伤感脱发的诗歌。自从知道这个事情后,伦纳德看“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如今格是头成雪,弹到天明亦任君”这些诗就感觉怪怪的。

……好家伙,人间雪满头。

……好家伙,弹到天明。

咳,其实原诗不是这个意思,是他思想过于粗鄙。

02.

伦纳德先派骑士长布里奇斯去送信,不久后又派了个手下去送另一封关于布莱克家族的信。

骑士长布里奇斯一行人走得并不是很快,所以伦纳德派的下一个人很快就追上了他们的队伍。

“怎么了,是领主大人有新的命令吗?”布里奇斯问道。

“领主大人有急信交给格林伯爵大人。”那个士兵说道。

“哦,”布里奇斯说,“那我们就加快速度吧。”

他也没问是什么信,也丝毫不介意伦纳德为什么做了看起来对他不信任的举动。

他现在对伦纳德是满心的崇敬和毫无疑问的忠诚。

他们一行人一路加快速度,风尘仆仆赶到了林叶城。

守卫看到大批部队后立刻警惕起来,高声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布里奇斯打开头盔,说道:“我是小荆棘堡的布里奇斯,我奉我家领主之命,前来求见格林公爵。”

他们这里的人一般自我介绍都是‘我是xxx的xxx’,不过中国古代也差不多。

守卫听了后立刻肃然起敬:“原来是布里奇斯大人。”

布里奇斯听了后感觉有些稀奇,这还是他在林叶城第一次被称为‘布里奇斯大人’呢。

守卫说,“劳烦布里奇斯大人下马,我们兄弟得按规矩检查队伍。”

其他守卫围了过来,听到是小荆棘堡的人后都露出了尊敬的表情。

布里奇斯还挺享受这种目光的。

他曾经在林叶城的时候是个被排挤的小队长,他的身手其实还算不错,不然也不会当小队长了,问题是他嘴太笨了,因为穷又无法贿赂长官,所以就愈发的边缘化。

他手底下的人对他也有怨言,他们有的想,如果不是他们小队长太无能,说不定他们早就有机会大展身手了。

后来,因为布里奇斯的无能,他就被直接分配到了伦纳德身边,跟着伦纳德去小荆棘堡了。

他手底下的人对他的怨言也达到了顶峰。

要离开繁华的林叶城,去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了!

说起来伦纳德一直觉得用‘鸟不拉屎’来形容地方不好不够极端,毕竟‘鸟不拉屎’,总比‘鸟在这里拉一堆屎’要好一些……

然后言归正传。

当时就有一些人跑了,还有一些人非常不甘心地跟着布里奇斯去了小荆棘堡。

接下来的事情发生的事情大家也都知道了。

军队不断的扩张,他们是军队的元老,他们个个都有了好盔甲和好武器,口袋里是满满的钱币,吃得好,穿得好,睡得好,就是训练有点辛苦。但这点辛苦被斐然战绩所淹没。他们觉得自己跟着布里奇斯来到小荆棘堡是一生做过的最正确的选择!

布里奇斯对此是双重的开心,一方面开心自己获得了这么多,另一方面开心于自己总算不愧对自己的手下了。

而现在,回到林叶城,报上自己的名字,居然能收获尊敬的目光。

布里奇斯想起当年自己在林叶城遭遇的那些冷落,不禁感慨万千。

小荆棘堡和秘银堡的战争已经传的沸沸扬扬了,据说秘银堡的英格兰姆子爵居然直接被小荆棘堡的格林男爵给杀了,这也太不可思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