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夏没敢去书房打扰,熬着分分秒秒终于等到吃晚餐,就见余向城抱着赫尔墨斯下楼,还时不时给它顺毛,引得余夏手也痒痒。

果然,赫尔墨斯是完全不认生的。

待一家人坐在餐桌上,赫尔墨斯往餐桌上跳,余夏拿了个盘子给它夹了一下菜。

“把猫放桌子上做什么?”余秋秋打了个喷嚏,嗅到一股怪怪的味道烦躁道:“爸爸妈妈,我不喜欢猫。”

余夏揉着赫尔墨斯的头,吐了吐舌头道:“我喜欢就好了。”

谁理你喜不喜欢啊!?

“把猫抱下去吧,老公。”夏之荷言笑晏晏,“你看夏夏都不好好吃饭了,光顾着跟猫玩儿了。”

“哪儿有,以后它就是我养的崽崽,我当然要好好照顾它了。”余夏又往赫尔墨斯的盘子里夹了一些肉类,揉了揉它的头道:“再说了,秦孑今天走,连猫都不带,肯定是不要了。”

那她得好好养着,让它叛主。

“吃饭。”余向城淡淡提醒道。

过了一会儿,夏之荷像是想起什么,从包包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盒子,递给余秋秋道:“秋秋,上次你拿了钢琴比赛第一名,这是妈妈给你补的奖品。”

余秋秋喜笑颜开,接过礼物打开,里面是一条精致的手链,上面缀连着不少漂亮的蓝色钻石,她笑道:“谢谢妈妈。”

余夏埋头吃饭,不免有些酸溜溜。

后来,她去外公家住了半年,才知道那条钻石手链名叫“追光”,是母亲不显山不露水的嫁妆。

可那时,手链刚赠送玩,赫尔墨斯就“喵呜”了一声,声音不似往常那般温柔,反而变得凶狠带着敌意,它甩着尾巴朝余秋秋走过去,一脚踩在她碗里,跳到余秋秋身上狠狠挠了她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