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北心累极了。
他又低下脑袋,揣爪的阿九还穿着作战服t恤儿,红狐狸腋下夹着本书,竟然有种属于人的斯文:“烧鸡?”
宋北怕狐狸不懂,模拟鸡叫声,发出嘎嘎嘎的乱叫。
阿九偏着脑袋,眼神里带着点无奈,回头伸爪,抱过自己的蓬松大尾巴,在里面掏啊掏。
毛绒绒却又很灵活的右爪在所有人惊掉下巴的眼神里,最后掏出了一支笔。
笔身整体呈暗绿色,点缀着精美花纹,正中央镌刻着一行银色大字——88年东省军区大比武金奖纪念品。
李爱国之前见识到了大花的聪明,虽然有灵性,可跟能听懂人话,还会指挥猫群的白夏夏没得比。
是以,见过世面的李队长很淡定。
此刻,他淡定不了了,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这是狐狸?!这他妈是狐狸?!狐狸随身带着笔?!
还不止如此!
阿九把自己的笔小心用左爪握住,右爪继续探进蓬松大尾巴里掏。
这次,掏出了一个很有基地风格的、四四方方的记事本。
善于观察,眼神儿又很尖的李爱国刹那看见了记事本儿工整书写的名字——涂山九。
字迹工工整整,一笔一划写得认真。短短三个字,却能感觉到书写者的用心。
李爱国心跳加速,听见了自己咕嘟咕嘟咽口水的声音——我的个老天爷爷!
本子是狐狸的,那本子上的字迹,还有写的名字……细思极恐啊!
这比他刚上小学的侄子写得更加工整认真,还好看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