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喜欢插花,还报过班,你说这个有什么可学的,看两下不就会了。”
青年:“……”
揭清洋半天没有得到回应,“那个,我,还不是我老婆,正在追,快了快了。”
“今天你不上课?”青年抽完一支烟,又点了一根,伸手将店门打开,通气。
“就是来跟你解释这个事的,我前天打架被要求回家反省了,今天写完检讨,我妈才放我回学校。”
揭清洋喜欢粉色玫瑰,配花的时候,没配其他花,就放了一点粉色满天星点缀。
“为了女人打架吗?”青年吐出一圈又一圈白雾,在空中化成妖娆多姿的鬼,他痴迷地望着。
“算是吧,其实我平时是个挺理智,宽容的人,但男人总有一些原则性的东西不能触碰,忍不了,”他拿起一枝花,摇摇头,轻轻插进众花之间。
青年笑了一声,“年轻,羡慕。”无知。
“你也很年轻啊,老板,你叫什么名字啊,认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名字,好失礼。我先说,我叫揭清洋,”青年反手在柜台烟灰缸摁灭烟头,“胡非为。”
“胡作非为那个胡非为?”怎么会有父母用这个成语给孩子取名字,过于随便了吧,他的名字就充满爱,是父母名字的融合。
“嗯。”胡非为走过来拿起揭清洋插好的花,“挺不错,喜欢这种粉颜色花的人,内心一定很可爱。”
“粉色代表初恋,只有初恋才是这种颜色。”揭清洋拨弄嫩白嫩白的花瓣,满心柔软,难怪女孩子会喜欢花,太美了。
等以后有条件了,一定要栽一片粉色的玫瑰花。
胡非为愣了一会儿,突然哈哈大笑,“那就称它为初恋。”
揭清洋捡起铁架上孤零零的一朵,“胡老板,剩下这一朵挺多余的,我就带回学校了,”“嗯,”胡非为将他插好的花郑重其事地扎上包装,放在店里最亮眼的地方,却发现怎么看都看不够,初恋。
“那…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