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先生跟我们——主要是跟我,毕竟我老爹也看不见他——
告别了之后,我爹就伸手拍了拍我的脑袋,语气轻松的开口:“今天晚上想吃点什么?老爸带够了钱。”
好!我就爱听这种话!这种财大气粗的感觉才是我亲爹该有的样子!
然后半个小时后,我带着我老爸去了这个街头唯一一间小小的披萨店铺,快乐了点了一桌子的披萨。
在那里,我见识到了什么叫做不着痕迹的装、心服口服的装、不留余地的装。
我老爸不愧是
身为蝙蝠侠、却能伪装成世界第一花花公子的男人,顶着众人的目光跟叽叽喳喳的讨论声,却依然能够面不改色的、优雅的用刀叉切开披萨。然后在我一言难尽的目光之中把披萨塞到嘴里。
“老爸,披萨不就是要用手吃吗?”我委婉的说道,实际上如果坐在面前的是我学弟、我同学、我闺蜜甚至是我兄弟们,我可能都要像是意大利人看见凤梨放在披萨上面那样开骂了。
不,我甚至想要突破我跟我爸之间的尊重关系,现在就指着我爸手中的刀叉开骂。
怎么会有人用刀叉吃披萨啊?为什么啊?手不需要可以捐给有需要的人吧!你这个异端!
我爹优雅的吞下了他口中的披萨,我觉得我们会被围观。除了其中一半的原因是因为坐在对面的是大名鼎鼎的哥谭首富花花公子布鲁斯?韦恩之外,另一半多半是看看究竟谁这么装,竟然在平价披萨店内用特地要的刀叉吃披萨。
然而听见我的话之后,我爹居然有些愁眉苦脸的朝我望了过来:“或许达米安说的是对的,在你的实习工作结束之后,我可能需要安排一下你的礼仪课程,洛克希?”